鹽城市住建部門|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標準
[收費標準 - 行政事業(yè)收費]
發(fā)表于:2022-10-10 10: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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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鹽城市住建部門|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標準
詳情
鹽城市住建部門|2022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標準
根據(jù)建城〔1993〕410 號 蘇價涉〔1995〕160 號 鹽市價發(fā)〔1996〕30 號 蘇財綜〔1999〕217 號 蘇政發(fā)〔2002〕105 號 蘇價服〔2012〕159 號 鹽市價發(fā)〔2013〕54 號 財稅〔2015〕68 號 蘇建城〔2016〕682 號 鹽建城建〔2017〕2 號 蘇發(fā)改服價發(fā)〔2018〕1348 號文件規(guī)定:
建設性占道費,車行道占用在一個月內 0.3 元/日/平方米。人行道占用在一個月 內 0.2 元/日/平方米。每超過一個月增加 0.05 元,但最高不得超過 100%。涉企免收占用費(不含挖掘修復費)。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詳見文件。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免收,中小學(含幼兒園)校舍安全工程免收。
數(shù)據(jù)來源:鹽城市人民政府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