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部門|2022年普高、中職、高等學校收費標準
南通市教育部門|2022年普高、中職、高等學校收費標準
一、公辦普通高中收費
根據(jù)教財〔1996〕101 號,蘇教財 〔1998〕24 號、蘇財綜〔1998〕 82 號、蘇價費〔1998〕159 號, 蘇價綜〔2002〕174 號、蘇財綜 〔2002〕44 號,蘇價費〔2007〕 247 號、蘇財綜〔2007〕53 號, 蘇價費〔2009〕301 號、蘇財綜 〔2009〕49 號,蘇價費〔2011〕 115 號、蘇財綜〔2011〕8 號文件規(guī)定:
學費為省級重點中學 840 元/ 學期、市級重點中學 640 元/學期、一般普通 高中 490 元/學期。
二、公辦中等職業(yè)學校收費
根據(jù)教財〔1996〕101 號,蘇教財 〔2000〕48 號、蘇財綜〔2000〕123 號、蘇價費〔2000〕228 號, 蘇價綜〔2002〕174 號、蘇財綜 〔2002〕44 號,教財〔2003〕4 號,蘇價費〔2004〕158 號、蘇 財綜〔2004〕42 號,蘇價費函 〔2004〕65 號、蘇財綜〔2004〕 50 號,蘇價費〔2004〕192 號、 蘇財綜〔2004〕160 號,蘇財規(guī) 〔2012〕36 號文件規(guī)定:
職業(yè)高中住宿費:120 元/學期,達到公寓 化管理條件的,可參照 《高等學校社會化學 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 辦法》(蘇價費〔2002〕 369 號)執(zhí)行;
中等專業(yè)學校住宿費:400 元/學年,達到公寓 化管理條件的,可參照 《高等學校社會化學 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 辦法》(蘇價費〔2002〕 369 號)執(zhí)行。
三、高等學校收費
根據(jù)教財〔1996〕101 號,蘇教財 〔1998〕25 號、蘇財綜〔1998〕 81 號、蘇價費〔1998〕158 號, 蘇價綜〔2002〕174 號、蘇財綜 〔2002〕44 號,蘇教財〔2006〕 54 號、蘇財綜〔2006〕58 號, 教財〔2006〕2 號,蘇價費〔2007〕 270 號、蘇財綜〔2007〕68 號, 蘇價費〔2007〕423 號、蘇財綜 〔2007〕92 號,蘇價費函〔2013〕 83 號文件規(guī)定:
(一)普通高校(公辦)
(1)學費為2200-6800 元/學年;優(yōu) 勢學科專業(yè)學費可上 浮 10%。學分制收費按 蘇價費〔2006〕319 號、 蘇財綜〔2006〕57 號執(zhí) 行,不超過高等學校學 費收費標準。我省高校 與境外高校合作辦學 收 費 : 項目辦學 19000-22000 元/學年, 上浮不超過 20%,機構(gòu) 辦學單獨核定;非學歷 高等教育按備案價執(zhí) 行。普通高校專轉(zhuǎn)本學費:按普通高校相同專 業(yè)收費標準執(zhí)行。
(2)研究生收費
全日制:學術(shù)型碩士研 究 生 每 學 年 不 超 過 8000 元、博士不超過 1 萬元;專業(yè)學位除工商 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 士、藝術(shù)碩士、會計碩 士、審計碩士按備案價 格執(zhí)行外,其他專業(yè)學 位碩士研究生每學年 不超過 1 萬元、博士不 超過 1.2 萬元;非全日 制研究生學費標準備 案后執(zhí)行。中外合作辦 學:項目辦學 25000 元, 上浮不超過 20%,機構(gòu) 辦學單獨核定。
數(shù)據(jù)來源:南通市人民政府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