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2604—2003 食用氯化鎂(完整版)
[行業(yè)標準 - 輕工]
發(fā)表于:2022-06-02 18: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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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QB 2604—2003 食用氯化鎂
詳情
QB 2604—2003.Edible magnesium chloride.
6檢驗規(guī)則
6.1由相同加工方法生產的同一規(guī)格、一次交付的產品構成為一批。
6.2食用氯化鎂產品出廠(場)前,應由生產廠(場)的檢驗部門按本標準規(guī)定,逐批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在包裝中附產品質量合格證。
6.3食用氯化鎂產品的抽樣按GB/T8618—2001中3.4.7規(guī)定執(zhí)行。
6.4食用氯化鎂產品質量以產品交付時質量為準,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產生異議時,由供需雙方共同委托,提交仲裁單位,按本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檢驗和判定。
6.5檢驗結果中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的規(guī)定,應抽取同批產品的備用樣,對不合格項目復驗,若復驗后仍不符合本標準的規(guī)定,則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7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7.1標志、包裝
食用氯化鎂用內襯乙烯薄膜的紙箱、編織袋包裝,封口嚴密。每件凈含量為10kg、25 kg或50kg,包裝袋上注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地址、標準編號。其小包裝采用符合.衛(wèi).生規(guī)定的材料包裝,封口嚴密,包裝袋上必須標注GB 7718規(guī)定的要素。
7.2運輸
食用氦化鎂產品的運輸.I具應清潔,干燥,禁止與能導致食用氯化鎂污染的物品混裝,由于運輸造成產品破損或質量`下降,應由有關責任方負責。
7.3 貯存
食用氯化鎂產品應貯存在干燥的倉庫中,苫封遮蓋,妥善保管,防止雨淋、受潮和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