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772—2006 筆袋(完整版)
[行業(yè)標準 - 輕工]
發(fā)表于:2022-06-02 18: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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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QB/T 2772—2006 筆袋
詳情
QB/T 2772—2006.Pencil bag.
1范圍
QB/T 2772規(guī)定了筆袋的分類與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QB/T 2772適用于放置筆、尺、橡皮擦等文具用品的各類筆袋,也適用于相似的零錢包、CD包等包袋。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2000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2828.1一2003計數抽樣檢驗程序﹑第Ⅰ部分:按接受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
3分類與命名
根據用料和工藝的不同分為線縫合筆袋和熱融合筆袋兩種。
3.1 線縫合筆袋
用縫紉機等縫合工藝實現包袋連接成型(包括合成革、化纖布、棉布等)。
3.2熱融合筆袋
用高頻、超聲波、電熱板等熱合工藝實現包袋連接成型(包括PVC、透明或彩印塑料等)。
4要求
4.1規(guī)格
產品主體外形長度的最長距離為產品規(guī)格,其尺寸及極限偏差見表1。
4.2外觀
形體飽滿、對稱、自然、袋形端正、整潔無污跡。筆袋色澤一致,圖案印刷應套色準確,圖案清晰,不得有漏色、臟色現象。無氣泡、凹凸、疙瘩。
4.3 縫合
4.3.1 一般明線針距不低于28針/100mm。
4.3.2縫合線跡上、下吻合,線跡平直,針距一致,一只產品上不得有兩針以上連針跳線,跳針不得超過二處。
4.3.3面料之間的縫合強度在600mm×600mm有效面積上不低于65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