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斏娇h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三調數據
魯山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魯山縣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魯山縣自然資源局
魯山縣統(tǒng)計局
(2022年3月14日)
按照國務院統(tǒng)一部署,2018年12月,我縣開展了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叭{”全面采用優(yōu)于1米分辨率的衛(wèi)星遙感影像制作調查底圖,廣泛應用移動互聯(lián)網、云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創(chuàng)新運用“互聯(lián)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歷時3年,近120名調查人員先后參與,匯集了143996個調查圖斑數據,全面查清了全縣國土利用狀況。經縣政府同意,現(xiàn)將全縣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51401.78 公頃(771026.70畝)。其中,水田471.41 公頃(7071.15畝),占0.92% ;水澆地26760.24 公頃(401403.60畝),占52.06%;旱地24170.13 公頃(362551.95畝),占47 .0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 27683.11公頃(415246.65畝),占全縣耕地的 53.86 %;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545.98 公頃(128189.70 畝),占16.6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 13017.21公頃(195258.15 畝),25.3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053.67公頃(30805.05畝),占4.00 %;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 101.81公頃(1527.15 畝),占0.20%。
二、園地
園地4273.10公頃(64096.50畝)。其中,果園4064.72公頃(60970.80畝),占95.12%;其他園地208.38公頃(3125.70畝),占4.88%。
三、林地
林地137886.51公頃(2068297.65畝)。其中,喬木林地 125357.13公頃(1880356.95畝),占90.91%;竹林地12.33公頃(184.95畝),占0.01%;灌木林地1209.76公頃(18146.40畝),占0.88%;其他林地11307.29公頃(169609.35畝),占8.20%。
四、草地
草地6038.74公頃(90581.10畝),全部為其他草地。
五、濕地
濕地1283.12公頃 (19246.80畝)。全部為內陸灘涂1283.12公頃(19246.8畝)。
六、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
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19371.30公頃(290569.50畝)。其中,建制鎮(zhèn)用地2449.42公頃(36741.30畝),占12.64 %;村莊用地15641.45公頃(234621.75畝),占80.75%;采礦用地1039.86公頃(15597.90畝),占5.37%;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240.57公頃(3068.55畝),占 1.24 %。
七、交通運輸用地
交通運輸用地3769.66公頃(56544.90畝)。其中,鐵路用地197.93公頃(2968.95畝),占5.25 %;公路用地1624.87公頃(24373.05畝),占43.10%;農村道路1946.86公頃(29202.90畝),占51.65%;無軌道交通用地和機場用地。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2159.35公頃(182390.25畝)。其中,河流水面5560.73公頃(83410.95畝),占45.73%;湖泊水面0.18公頃(2.70畝);水庫水面4128.29公頃(61924.35畝),占33.95%;坑塘水面601.38公頃(9020.70畝),占 4.95%;溝渠1428.72 公頃(21430.80畝),占 11.74%。水工建筑用地440.05公頃(6600.75畝),占 3.63%。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和縣情縣力調查,也是機構改革后統(tǒng)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叭{”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縣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tài)建設、節(jié)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壓實我縣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實行黨政同責。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guī)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guī)范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確保完成國家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要堅持系統(tǒng)觀念,加強頂層規(guī)劃,因地制宜,統(tǒng)籌生態(tài)建設。要堅持節(jié)約集約,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guī)模,提高土地開發(fā)利用效率。要繼續(xù)推動城鄉(xiāng)存量建設用地開發(fā)利用,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zhèn)低效用地再開發(fā)政策體系。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jié)約集約用地評價,大力推廣節(jié)地模式。
“三調”成果是全縣制定經濟社會發(fā)展重大規(guī)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要加強“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guī)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guī)劃的統(tǒng)一基數、統(tǒng)一底圖,落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