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嫩江市第三次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三調數據
嫩江市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嫩江市自然資源局
嫩江市統計局
(2022年5月31日)
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工作的安排部署,嫩江市精心組織,抽調人員專班推進,全程實行質量管控,嚴格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協作”原則,認真落實“國家制作底圖、地方實地調查、地類在線舉證、縣市省三級檢查、國家核查驗收、統一分發(fā)成果”模式,全面采用優(yōu)于1米分辨率的衛(wèi)星遙感影像底圖,廣泛應用互聯網、云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歷時3年,在全市1.52萬平方公里調查范圍內,匯集調查圖斑37.5萬個,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的全市地類分布和利用狀況?,F將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764213.71公頃(11463205.65畝)。其中,水田1183.66公頃(17754.90畝),占0.16%;水澆地79.54公頃(1193.1畝),占0.01%;旱地762950.51公頃(11444257.65畝),占99.83%。
二、園地77.47公頃(1162.05畝)。其中,果園22.78公頃(341.70畝),占29.40%;其他園地54.69公頃(820.35畝),占70.60%。
三、林地503611.58公頃(7554173.70畝)。其中,喬木林地475220.46公頃(7128306.90畝),占94.36%;灌木林地12400.4公頃(186006畝),占2.46%;其他林地15990.72公頃(239860.80畝),占3.18%。
四、草地66562.80公頃(998442畝)。其中,天然牧草地36396.82公頃(545952.30畝),占54.68%;人工牧草地0.52公頃(7.80畝),占0.01%;其他草地30165.46公頃(452481.90畝),占45.31%。
五、濕地129197.70公頃(1937965.50畝)。其中,森林沼澤6132公頃(91980 畝),占4.75%;灌叢沼澤4959.95公頃(74399.25 畝),占3.84%;沼澤草地116762.09公頃(1751431.35畝),占90.37%;內陸灘涂1318.56公頃(19778.40畝),占1.02%;沼澤地25.1公頃(376.50 畝),占0.02%。
六、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22674.25公頃(340113.75畝)。其中,建制鎮(zhèn)用地2636.49公頃(39547.35畝),占11.63%;村莊用地17857.91公頃(267868.65畝),占78.76%;采礦用地2018.91公頃(30283.65畝),占8.90%;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160.94公頃(2414.10畝),占0.71%。
七、交通運輸用地14258.93公頃(213883.95畝)。其中,鐵路用地767.63公頃(11514.45畝),占5.38%;公路用地3849.43公頃(57741.45畝),占27.00%;農村道路9552.58公頃(143288.70 畝),占66.99%;機場用地88.87公頃(1333.05畝);管道運輸用地0.42公頃(6.30畝),后兩項用地合計占0.63%。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8822.73公頃(282340.95畝)。其中,河流水面9224.18公頃(138362.70畝),占49.00%;水庫水面4629.77公頃(69446.55畝),占24.60%;坑塘水面2659.81公頃(39897.15畝),占14.13%;溝渠1720.28公頃(25804.20 畝),占9.14%;水工建筑用地588.69公頃(8830.35畝),占3.13%。
“三調”成果是制定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重大戰(zhàn)略部署的基本依據?!叭{”數據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市國土利用狀況,也客觀反映出我市在耕地保護、生態(tài)建設、節(jié)約集約用地等情況。今后,要堅定不移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要堅定不移落實最嚴格的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制度,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濕則濕、宜荒則荒”的原則調整土地利用方式,強化山水林田湖草沙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要堅定不移落實最嚴格的節(jié)約用地制度,結合“三調”成果,最大限度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為奮力推進嫩江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