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1515-2020 病死畜禽處理設備通用技術條件(完整版)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 - 標準導則]
發(fā)表于:2022-02-19 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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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標準規(guī)定了病死畜禽處理設備的產品型號表示方法、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以及標牌、包裝、運輸和貯存、使用說明書。
本標準適用于采用輔料吸水,通過機械切碎、加熱和添加生物菌的處理方式,在常壓、溫度不高于72 ℃、1 h以內,能夠滅殺細菌、病毒、寄生蟲及其卵的病死畜禽處理設備(以下簡稱“處理設備”)。
詳情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DB35/T 1515—2015《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與DB35/T 1515—2015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將標準名稱“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修改為“病死畜禽處理設備通用技術條件”;
——將尾氣處理或回收裝置的要求由一般要求修改為安全要求(見6.4.6,2015版6.1.5);
——增加了處理設備溫度設定的要求(見6.4.9);
——刪除了無害化處理效果的檢驗項目及其檢驗方法(2015版6.6)。
本標準由福建省農業(yè)機械化研究所提出。
本標準由福建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福建省農業(yè)機械化研究所、漳州市天洋機械有限公司、福建省農機質量監(jiān)督檢驗站。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金瑞、謝舒華、雷建強、翁祖強、鄭珍、張火亮、陳幼湘、魏恒。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DB35/T 1515—20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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