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185-2013 非道路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限值及測量方法(完整版)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 - 標準導則]
發(fā)表于:2022-02-19 18:03:20
收藏
前言
本標準規(guī)定了非道路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標定凈功率不超過560kW的非道路機械用柴油機,也適用于在道路上用于載人(貨)車輛裝用的輔助動力柴油機。
詳情
本標準全文強制。
本標準依據(jù)GB/T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是對DB11/185-2003的修訂,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DB11/185-2003。
本標準與DB11/185-200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了本標準的適用范圍(見1,2003年版的1);
--在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清單中更新了本標準涉及的標準條文(見2,2003年版的2);
--修改了部分術語和定義(見3,2003年版的3);
--修改了非道路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限值(見4,2003 年版的5);
--修改了非道路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測量方法(見6,2003年版的6);
--增加了非道路機械用柴油機環(huán)保一致性檢查要求(見7);
--增加了附錄A耐久性試驗方法(見附錄A)。
本標準由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局組織實施。
標準起草單位:北京理工大學,濟南汽車檢測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葛蘊珊、郝利君、艾毅、王世龍、蒲雨新、陸憲忠
附件
1020200_2013-2-16_非道路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限值及測量方法_DB11185-2013.pdf 【下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