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3005-202X 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 - 標準導則]
發(fā)表于:2022-02-19 17: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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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規(guī)定了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的產(chǎn)品分類、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測試方法、檢驗規(guī)則、包裝標志和標準的實施。
本文件適用于北京市生產(chǎn)、銷售和使用的各類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
詳情
本文件為全文強制。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jié)構(gòu)和起草規(guī)則》的規(guī)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11/ 3005-2017 《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DB11/ 3005-2017 自本文件實施之日起廢止。與 DB11/ 3005-2017 相比,除結(jié)構(gòu)調(diào)整和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a)修改了標準的范圍(見第 1 章,DB11/ 3005-2017 的第 1 章);
b)刪除了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GB 24408—2009、GB 18582—2008、GB/T 22374—2008、GB 30981—2014、GB 18583—2008、JC 1066—2008”;增加了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GB/T 1725、GB/T 20740、GB/T 6682、GB 18582、GB/T 23985、GB/T 34682、GB 33372”(見第 2 章,DB11/ 3005-2017 的第 2 章);
c)修改了“建筑類涂料” “建筑類膠粘劑” “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 “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的定義(見第 3 章,DB11/ 3005-2017 的第 3 章);
d)刪除了“重防腐涂料”的術語和定義;增加了“建筑物” “裝飾板涂料” “效應顏料” “建筑防腐涂料” “溶劑型膠粘劑” “水基型膠粘劑” “本體型膠粘劑” “施工狀態(tài)”的術語和定義(見第 3 章);
e)增加了產(chǎn)品分類(見第 4 章);
f)外墻涂料“面漆”和“底漆”合并為“外墻涂料”(見表 1,DB11/ 3005-2017 的表1);
g)內(nèi)墻涂料“面漆”和“底漆”合并為“內(nèi)墻涂料”(見表 1,DB11/ 3005-2017 的表1);
h)增加了“裝飾板涂料”的 VOC 含量限值(見表 1);
i)修改了“溶劑型地坪涂料”的 VOC 含量限值(見表 1,DB11/ 3005-2017 的表 1);
j)增加了“無溶劑型建筑防腐涂料”的 VOC 含量限值(見表 1);
k)增加了“防火涂料”的 VOC 含量限值(見表 1);
l)按不同應用領域,修改、增加了膠粘劑的品種及其 VOC 含量限值(見表 2,DB11/ 3005-2017 的 表1);
m)修改了測試方法(見第 6 章,DB11/ 3005-2017 的第 5 章);
n)修改了檢驗規(guī)則的內(nèi)容(見第 7 章,DB11/ 3005-2017 的第 6 章);
o)修改了包裝標志的內(nèi)容(見第 8 章,DB11/ 3005-2017 的第 7 章);
p)增加了標準的實施(見第 9 章);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202X年X月X日批準。
本文件由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共同組織實施。
本文件起草單位: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DB 11/ 30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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