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3321-2019 水生態(tài)文明城市評價準則(完整版)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 - 標準導則]
發(fā)表于:2022-02-19 17: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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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徽省水生態(tài)文明城市評價準則的術語和定義、評價方法、指標和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安徽省水生態(tài)文明城市建設的評價工作,評價對象為安徽省境內(nèi)市、縣(市、區(qū))城市建成區(qū)。
詳情
本標準按照 GB/T 1.1-2009 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由安徽省水利廳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安徽?。ㄋ炕春铀瘑T會)水利科學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廳水土保持處、池州市水務局、蒙城縣水務局。
本標準起草人:夏小林、黃光譜、劉旦旦、張衛(wèi)、汪邦穩(wěn)、龍昶宇、張世杰、趙黎明、朱昊宇、張靖雨、袁先江、許滸、曹秀清、王旭光、章彭宇。
附件
水生態(tài)文明城市評價準則(DB34_T3321-2019).pdf 【下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