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監(jiān)測核設施地下水、地表水(不包含海水)、工藝排放水的采樣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核設施和操作放射性物質的各單位。
2 引用標準
GB/T14581——1993 水質 湖泊和水庫采樣技術指導
3 目的與要求
采樣的目的是要獲得能真正反映水體特征的樣品,因此采樣方法確定后關鍵因素是選定采樣點、采樣頻率與周期、樣品分析前的保存與運輸等。同時所有采樣方法必須滿足下述原則∶
a. 樣品必須代表該采樣點的實際情況;
b. 采樣必須具有足夠的采樣體積和采樣頻率,使監(jiān)測結果具有充分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c. 樣品在采集、包裝、運輸以及分析前的任何一種處理過程中,必須確保監(jiān)測的特性組分不發(fā)生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