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fā)中心建設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1. 施工組織設計
1.1 施工期環(huán)境保護措施
1、廢氣
擬建項目施工廢氣主要來自施工揚塵、打磨煙塵、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尾氣。
(1) 施工場地應設置圍擋,采取灑水降塵措施,減少施工揚塵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
(2) 施工材料應堆放整齊,并采取覆蓋措施,避免風吹揚塵。
(3) 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應選用符合國家排放標準的設備,并定期維護保養(yǎng),減少尾氣排放。
(4) 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應定期檢修與保養(yǎng),及時清洗,確保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減少有害氣體排放量。
(5) 各類施工機械、運輸車輛選用含硫量低的燃油,嚴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2、廢水
施工廢水主要來自施工現場的沖洗水、雨水等。
(1) 施工場地應及時清理,施工廢水由于SS含量較高,必須經臨時沉砂池處理后進行回用,主要用于場地周邊道路及綠化灑水。
3、噪聲
施工噪聲主要來自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運行噪聲。
(1) 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應合理安排作業(yè)時間,避免在夜間進行高噪聲作業(yè)。
(2) 施工現場應設置隔音屏障,減少噪聲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
施工固體廢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1) 建筑垃圾應分類堆放,可回收的廢棄物應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廢棄物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
(2) 生活垃圾應設置垃圾桶,定期清運至環(huán)衛(wèi)部門指定的垃圾處理場。
1.2 施工場地管理
(1) 按照有關規(guī)定設置圍擋、公示牌,施工現場應做到封閉管理。
(2) 對施工現場產生的建筑垃圾進行分類,不得混入工業(yè)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
(3) 施工現場應設置排水溝和沉淀池,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方可排放。
(4) 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1.3 施工廢水處理
施工廢水主要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1) 施工場地應設置臨時沉砂池,對施工廢水進行沉淀處理,去除懸浮物。
(2) 沉淀后的清水可用于場地周邊道路沖洗和綠化灑水,實現廢水的循環(huán)利用。
(3) 對于含有有害物質的施工廢水,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確保廢水達標排放。
1.4 依托現有工程情況
擬建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可依托現有工程的部分設施和資源,以減少施工投入和成本。
(1) 可依托現有工程的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減少臨時設施的建設。
(2) 可依托現有工程的倉庫等設施,用于存放施工材料和設備。
(3) 可依托現有工程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提高施工效率和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