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下載)GB/T 5699-2017 采光測量方法
1 范圍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采光測量一般要求、測量儀器,采光系數、采光達標面積比、亮度及材料光學參數的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頂部、側面采光的各類建筑,包括使用導光管采光系統(tǒng)的建筑采光測量。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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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702 光源顯色性評價方法
GB/T 20148 日光的空間分布 CIE一般標準天空
GB 50033 建筑采光設計標準
GB/T 50378 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JGJ/T 119 建筑照明術語標準
JJG 211 亮度計檢定規(guī)程
JJG 245 光照度計檢定規(guī)程
3 術語和定義
3.1 導光管采光系統(tǒng) tubular daylighting system
一種用來采集天然光,并經管道傳輸到室內,進行天然光照明的采光系統(tǒng),通常由集光器、導光管和漫射器組成。
3.2 (光)照度 illuminance
E
表面上一點處的光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該點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Φ)除以該面元面積(dA)之商,單位為勒克斯(lx)。
3.3 亮度 luminance
L
由公式L=d2Φ/(dA·cosθ·dω)定義的量,單位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式中:
dΦ——由指定點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體角dω內傳播的光通量,單位為流明(lm);
dA——包括給定點的光束截面積,單位為平方米(m2);
θ——光束截面法線與光束方向間的夾角,單位為度(°);
dω——指定方向的立體角,單位為球面度(sr)。
3.4 反射比 reflectance
ρ
在入射光線的光譜組成、偏振狀態(tài)和幾何分布指定條件下,反射的光通量與入射光通量之比。
3.5 透射比 transmittance
τ
在入射光線的光譜組成、偏振狀態(tài)和幾何分布指定條件下,透射的光通量與入射光通量之比。
3.6 顯色指數 colour rendering index
R
光源顯色性的度量。用被測光源下物體顏色和參考標準光源下物體顏色的相符合程度來表示。
3.7 一般顯色指數 general colour rendering index
Ra
光源對國際照明委員會(CIE)規(guī)定的八種標準顏色樣品特殊顯色指數的平均值。
3.8 顏色透射指數 transmitting colour rendering index
RTa
日光透過玻璃或其他透光材料后的一般顯色指數。
3.9 采光系數 daylight factor
C
在室內參考平面上的一點,由直接或間接地接收來自假定和已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射光而產生的照度與同一時刻該天空半球在室外無遮擋水平面上產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
3.10 采光均勻度 uniformity ratio of daylighting
U
參考平面上的采光系數最低值與平均值之比。
3.11 三刺激值 tristimulus values
在給定的三色系統(tǒng)中,與所考慮刺激達到色匹配所需要的三參比色刺激量。在CIE標準色度系統(tǒng)中,用符號X、Y、Z和X10、Y10、Z10表示三刺激值。
3.12 色品 chromaticity
用CIE標準色度系統(tǒng)所表示的顏色性質。由色品坐標定義的色刺激性質。
3.13 色品坐標 chromaticity coordinates
每個三刺激值與其總和之比。在X、Y、Z色度系統(tǒng)中,由三刺激值可算出色品坐標χ、у、z。
3.14 不舒適眩光 discomfort glare
由于視野中的亮度分布不適宜,或在空間或時間上存在著極端的亮度對比,以致引起不舒適的視覺條件。本標準中的不舒適眩光特指由窗引起的不舒適眩光。
4 一般要求
4.1 測量目的
為檢驗實際建筑的采光狀況,確定維護和改善采光的措施,以保障視覺工作要求和節(jié)省能源,應進行采光測量。采光測量可用于以下使用要求:
a)檢驗采光設施與相關采光標準的符合情況;
b)檢驗采光設施與設計方案的符合情況;
c)進行采光設施采光效果的比較;
d)測量采光設施隨時間和環(huán)境變化的情況。
5 測量儀器
6 采光系數測量
6.3 室內照度測量
室內測量點布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a)測量應選擇室內整個區(qū)域或有代表性的區(qū)域,可采用矩形網格等間距布點。對于非矩形場地,可在場地內均勻布點,如圖2所示。

b)測點間距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c)測量應取距地面0.75m(民用建筑)或1m(工業(yè)建筑)高的水平面為參考平面;通道應取地面或距地0.15m的水平面;也可根據實際作業(yè)選定實際工作面為參考平面。
d)走廊、通道、樓梯處的測點,在長度方向的中心線上按1m或2m的間隔布置。
7 窗地面積比和采光達標面積比計算
7.1 窗地面積比計算
窗地面積比中的窗面積Ac應為窗洞口面積,地面面積Ad應為室內地面的凈面積。
7.2 采光達標面積比計算
采光達標面積比的計算可按下列步驟進行:
a)將房間各測量點的采光系數值按降序排列C=[C1,C2,C3,…,Cn],并按順序相加求前j(j≤n)個值的平均值Cave(j)。
b)當Cave(n)≥Caveb(Caveb為標準值),則房間的采光達標面積比為100%;當Cave(j)≥Caveb,且Cave(j+1)<Caveb,則j即為房間采光系數達標的測點數,達標的面積比按式(5)計算:

式中:
——單個房間平均采光系數達標面積比;
n——房間內總的測點數。
c)單個房間的達標面積按式(6)計算:

式中:
Aj——第j個房間的采光達標面積。
d)建筑的達標面積比按式(7)計算:

式中:
Rb——建筑的達標面積比。
8 亮度測量和眩光計算
9 材料光學參數測量
9.1 測量內容
測量包括以下內容:
a)室內墻面、頂棚、地面等飾面材料和主要設施的放射比;
b)采光材料透射比;
c)材料的顏色特性參數。
9.3 透射比的測量
在天空擴散光的條件下,將照度計的接收器分別貼在被測窗透光材料的內、外兩面,兩測點應在同一軸心上。分別讀取內、外兩測點的照度值,并按式(10)計算:

式中:
τ——透射比;
Ei——內測點的照度,單位為勒克斯(lx);
Eo——外測點的照度,單位為勒克斯(lx)。
10 測量記錄
10.1 測量記錄包括基本情況、采光系數測量、亮度測量和材料光學參數等內容。
10.2 基本情況記錄應包括以下各項(參見附錄C表C.1):
a)測量場所名稱;
b)測量場所的平面圖、剖面圖以及方位(包括采光口);
c)采光口面積和窗地面積比;
d)被測房間的維護情況和污染程度;
e)測量時的天氣狀況;
f)測量地點周圍建筑物等的遮擋情況;
g)儀器型號和編號、校正和檢定日期;
h)采光效果評價;
i)測量日期、起止時間和測量人。
10.3 采光系數測量記錄主要應包括以下各項(參見表C.2):
a)測量場所名稱;
b)測量時的天空條件:
c)測量高度和測點布置;
d)照度計型號和編號;
e)室內外照度和采光系數測量結果;
f)測量日期、起止時間和測量人;
g)等采光系數圖。在被測建筑的平面上標出窗口位置,并畫出等系數曲線圖。
10.4 亮度測量記錄主要應包括以下各項(參見表C.3):
a)測量場所名稱;
b)測量時的天空條件;
c)觀測位置及測點布置示意圖;
d)亮度計型號和編號;
e)各表面及窗亮度測量結果;
f)測量日期、起止時間和測量人;
g)室內亮度分布圖。各表面亮度可直接標在室內的透觀圖上,也可標在拍攝的照片上,亮度比應是工作對象或窗的亮度與周圍背景的亮度之比。
10.5 材料光學參數測量記錄主要應包括以下各項(參見表C.4):
a)測量場所名稱;
b)儀器的型號和編號;
c)材料反射比和透射比測量結果;
d)材料顏色參數測量結果;
e)測量日期、起止時間和測量人。
附錄A 晴天采光測量方法
A.1 范圍
本附錄規(guī)定了晴天條件下側面采光的測量項目和測量方法。
A.2 測量項目
晴天采光測量包括照度、亮度和材料光學參數的測量。
A.4 晴天采光修正系數
單側采光時,晴天測量得到的采光系數應按表A.1修正到(除以表中的數值)全陰天時的采光系數標準值。

A.5 亮度測量
按照第8章進行。
A.6 材料光學參數測量
按照第9章進行。
A.7 測量記錄
晴天照度測量記錄主要應包括以下各項(參見表C.3):
a)測量場所名稱;
b)測量時的天空條件;
c)測量儀器型號和編號;
d)測量高度和測點布置;
e)室內外照度測量結果;
f)測量日期、起止時間和測量人。
附錄B 窗的不舒適眩光計算
附錄B
(規(guī)范性附錄)
窗的不舒適眩光計算
窗的不舒適眩光指數DGI按如下方法計算:
a)DGI按式(B.1)和式(B.2)計算:

式中:
Gn——眩光常數;
Ls——窗亮度,通過窗所看到的天空、遮擋物和地面的加權平均亮度,單位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Ω——考慮窗位置修正的立體角,單位為球面度(sr);
Lb——背景亮度,觀察者視野內各表面的平均亮度,單位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ω——窗對計算點形成的立體角,單位為球面度(sr)。
b)式(B.2)中的各參數應按如下方法確定:
1)立體角ω可按圖B.1確定:

2)考慮窗位置修正的立體角Ω可按式(B.3)計算:

式中:
p——古斯位置指數。
3)位置指數p可按式(B.4)計算:

式中:
α——觀測者眼睛與窗戶中心點的連線與視線方向的夾角,單位為度(°);
β——窗戶對角線與窗戶垂直方向的夾角,單位為度(°)。
如圖B.1所示。
附錄C 采光測量記錄表格
C.1 采光測量基本情況記錄表見表C.1。

C.2 采光系數記錄表見表C.2。

C.3 亮度記錄表見表C.3。

C.4 材料光學參數記錄表見表C.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