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下載)JGJ/T 201-2010 石膏砌塊砌體技術規(guī)程
1 總 則
1.0.1 為規(guī)范石膏砌塊砌體的構造設計、施工與質量驗收,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制定本規(guī)程。
1.0.2 本規(guī)程適用于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及8度以下地區(qū)的工業(yè)與民用建筑中采用石膏砌塊砌筑的室內非承重墻體的構造設計、施工與質量驗收。
1.0.3 石膏砌塊砌體的構造設計、施工與質量驗收除應符合本規(guī)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 語
2.0.1 石膏砌塊 gypsum block
以建筑石膏為主要原料,經加水攪拌,澆注成型和干燥制成的輕質塊狀建筑石膏制品。生產中允許加入纖維增強材料、輕集料、發(fā)泡劑等輔助材料。
2.0.2 石膏基粘結漿 gypsum-based adhesive paste
以建筑石膏作為膠凝材料,經加水攪拌制成的用于石膏砌塊砌筑和嵌縫的建筑材料。
2.0.3 水泥基粘結漿 cement-based adhesive paste
由水泥、砂、建筑膠粘劑、水和(或)外加劑制成的用于石膏砌塊砌筑和嵌縫的建筑材料。
3 材 料
3.0.1 石膏砌塊的技術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石膏砌塊》JC/T 698的規(guī)定。
3.0.2 耐堿玻璃纖維網(wǎng)布的技術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耐堿玻璃纖維網(wǎng)布》JC/T 841的規(guī)定。
3.0.3 石膏基粘結漿的技術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粘結石膏》JC/T 1025的規(guī)定。
3.0.4 水泥基粘結漿的物理力學性能指標應符合表3.0.4的規(guī)定。稠度、濕密度、分層度、凝結時間、抗壓強度、收縮性能的試驗方法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建筑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JGJ/T 70的規(guī)定;拉伸粘結強度的試驗方法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蒸壓加氣混凝土用砌筑砂漿與抹面砂漿》JC 890的規(guī)定。
表3.0.4 水泥基粘結漿的物理力學性能指標
4 構造設計
4.0.1 石膏砌塊砌體不得用于下列部位:
1 防潮層以下部位;
2 長期處于浸水或化學侵蝕的環(huán)境。
4.0.2 石膏砌塊砌體底部應設置高度不小于200mm的C20現(xiàn)澆混凝土或預制混凝土、磚砌墻墊,墻墊厚度應為砌體厚度減10mm。廚房、衛(wèi)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應采用現(xiàn)澆混凝土墻墊。
4.0.3 廚房、衛(wèi)生間砌體應采用防潮實心石膏砌塊,砌體內側應采取防水砂漿抹灰或防水涂料涂刷等有效的防水措施。
4.0.4 窗洞口四周200mm范圍內的石膏砌塊砌體的孔洞部分應采用粘結石膏填實,門洞口和寬度大于1500mm的窗洞口應加設鋼筋混凝土邊框,邊框寬度不應小于120mm、厚度應同砌體厚度(圖4.0.4),邊框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20,縱向鋼筋不應小于2
10,箍筋宜采用
6,間距不應大于200mm。

圖4.0.4 洞口邊框示意
1—石膏砌塊砌體;2—洞口邊框;3—邊框寬度;4—邊框厚度
4.0.5 石膏砌塊砌體的隔聲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guī)范》GBJ 118的要求。
4.0.6 石膏砌塊砌體與主體結構之間應采取可靠的拉結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石膏砌塊砌體與主體結構梁或頂板之間宜采用柔性連接;當主體結構剛度相對較大可忽略石膏砌塊砌體的剛度作用時,石膏砌塊砌體與主體結構梁或頂板之間可采用剛性連接(圖4.0.6-1和圖4.0.6-2)。

圖4.0.6-1 砌體與梁(頂板)柔性連接示意
1—梁(頂板);2—用粘結石膏在梁(頂板)下粘貼10mm~15mm厚泡沫交聯(lián)聚乙烯,寬度=墻厚-10mm;
3—粘結石膏嵌縫抹平;4—粘貼耐堿玻璃纖維網(wǎng)布;5—裝飾面層

圖4.0.6-2 砌體與梁(頂板)剛性連接示意
1—梁(頂板);2—頂層平縫間用木楔擠實,每砌塊不少于1副本楔;3—石
膏砌塊砌體;4—粘貼耐堿玻璃纖維網(wǎng)布;5—裝飾面層
2 石膏砌塊砌體與主體結構柱或墻之間應采用剛性連接(圖4.0.6-3)。

圖4.0.6-3 砌體與柱(墻)剛性連接示意
1—防腐木條用鋼釘固定,鋼釘中距≤500mm;2—柱(墻);3—粘結漿填實補齊;4—粘貼耐堿玻璃纖維網(wǎng)布;5—裝飾面層
4.0.7 除寬度小于1.0m可采用配筋砌體過梁外,門窗洞口頂部均應采用鋼筋混凝土過梁。
4.0.8 主體結構柱或墻應在石膏砌塊砌體高度方向每皮水平灰縫中設2
6拉結筋,拉結筋應伸入砌體內,末端應有90°彎鉤。伸入砌體內的長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當抗震設防烈度為6、7度時,伸入長度不應小于砌體長度的1/5,且不應小于700mm。
2 當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時,宜沿砌體兩側主體結構高度每皮設置拉結筋,拉結筋與兩端主體結構柱或墻應連接可靠,并沿砌體全長貫通。
4.0.9 當石膏砌塊砌體長度大于5m時,砌體頂與梁或頂板應有拉結;當砌體長度超過層高2倍時,應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當砌體高度超過4m時,砌體高度1/2處應設置與主體結構柱或墻連接且沿砌體全長貫通的鋼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當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或水平系梁時,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20;構造柱截面寬度不應小于120mm,厚度應同砌體厚度,縱向鋼筋不應小于4
12,箍筋宜采用
6,間距不應大于200mm,且在構造柱上下段500mm范圍內間距不應大于100mm;水平系梁截面高度不應小于120mm,厚度應同砌體厚度,縱向鋼筋不應小于4
8,箍筋宜采用
6,間距不應大于200mm。
4.0.10 石膏砌塊砌體與不同材料的接縫處和陰陽角部位,應采用粘結石膏粘貼耐堿玻璃纖維網(wǎng)布加強帶進行處理。
5 施 工
6 驗 收
附錄A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附錄A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表A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附錄B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附錄B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表B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附錄C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附錄C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表C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