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下載)JGJ/T 225-2010 大直徑擴底灌注樁技術規(guī)程
1 總則
1.0.1 為在大直徑擴底灌注樁勘察、設計、施工及質量檢驗中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保護環(huán)境,制定本規(guī)程。1.0. 2 本規(guī)程適用于建筑工程的大直徑擴底灌注樁的勘察、設計、施工及質量檢驗。
1.0.3 大直徑擴底灌注樁的勘察、設計、施工及質量檢驗,應綜合分析建筑場地的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上部結構類型、施工技術條件與環(huán)境,合理選擇成孔工藝,強化施工安全與質量管理,優(yōu)化布樁,節(jié)約資源。
1.0.4 大直徑擴底灌注樁的勘察、設計、施工及質量檢驗除應符合本規(guī)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語和符號
3 基本規(guī)定
3.0.1 大直徑擴底樁宜在樁端巖土層能提供較大豎向承載力,且底部適宜擴大時采用。當缺乏地區(qū)經驗時,應通過試驗確定其適用性。
軟弱土層、濕陷性或溶陷性土層、存在不穩(wěn)定溶洞、土洞、采空區(qū)及擴大端施工時容易坍塌的土層,未經處理不得采用大直徑擴底樁基礎。
3.0.2 根據建筑物的重要性、荷載大小及地基復雜程度,可按下列規(guī)定將大直徑擴底樁分為三個設計等級:
1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直徑擴底樁,可定為甲級:
1)單柱荷載大于10000kN;
2)一柱多樁;
3)相鄰擴底樁的荷載差別較大;
4)同一建筑結構單元樁端置于性質明顯不同的巖土上;
5)有軟弱下臥層;
6)結構特殊或地基復雜的重要建筑物。
2 除甲級和丙級以外的均可定為乙級的大直徑擴底樁。
3 荷載分布均勻的七層及以下民用建筑或與其荷載類似的工業(yè)建筑的大直徑擴底樁,可定為丙級。
3.0.3 大直徑擴底樁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對于柱基礎,宜采用一柱一樁;當柱荷載較大或持力層較弱時,亦可采用群樁基礎,此時樁頂應設置承臺,樁的承載力中心應與豎向永久荷載的合力作用點重合;
2 對于承重墻下的樁基礎,應根據荷載大小、樁的承載力以及承臺梁尺寸等進行綜合分析后布樁,并應優(yōu)先選用沿墻體軸線布置單排樁的方案;
3 對于剪力墻結構、簡體結構,應沿其墻體軸線布樁;
4 樁的中心距不宜小于1.5倍樁的擴大端直徑;
5 擴大端的凈距不應小于0.5m;
6 應選擇承載能力高的巖土層為持力層;同一建筑結構單元的樁宜設置在同一巖土層上。
3.0.4 當同一建筑結構單元的相鄰大直徑擴底樁的荷載差別較大時,可通過調整樁端擴大端面積協調地基變形。
3.0.5 大直徑擴底樁設計時,應進行下列計算和驗算:
1 樁基豎向承載力計算;
2 樁身和承臺結構承載力計算;
3 軟弱下臥層承載力和沉降驗算;
4 坡地、岸邊的整體穩(wěn)定性驗算;
5 抗拔樁的抗拔承載力計算和樁身裂縫控制驗算,其中裂縫控制驗算可按現行行業(yè)標準《建筑樁基技術規(guī)范》JGJ 94的規(guī)定進行;
6 設計等級為甲級和乙級時(嵌巖樁除外)的沉降和變形計算;
7 當樁承受水平荷載時,應進行水平承載力驗算;當對樁的水平位移有嚴格限制及工程施工可使樁產生水平位移時,應計算樁的水平位移;
8 對于抗震設防區(qū),應進行樁的抗震承載力計算。
3.0.6 大直徑擴底樁設計前應具備設計基本資料,并應進行巖土工程勘察。
3.0.7 大直徑擴底樁設計所采用的荷載效應組合和相應的抗力限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按單樁承載力確定擴大端面積和樁數時,傳至承臺底面的荷載效應應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下荷載的標準組合,相應的抗力應采用單樁承載力特征值;
2 計算樁基變形時,傳至承臺底面的荷載效應應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下荷載效應的準永久組合,不應計入風荷載和地震作用,相應的限值為樁基變形的允許值;計算水平地震作用、水平風荷載作用下樁基水平位移時,應采用水平地震作用、水平風荷載作用效應標準組合;
3 驗算坡地、岸邊樁基的整體穩(wěn)定性及驗算抗拔穩(wěn)定性時,應采用荷載效應的基本組合,但其分項系數均應取1.0;抗震設防區(qū),應采用地震作用效應和荷載效應的標準組合;
4 驗算樁基結構承載力、確定樁身尺寸和配筋時,上部結構傳來的荷載效應組合和相應的地基反力,應按承載能力極限狀態(tài)下荷載效應的基本組合,采用相應的分項系數;當需驗算樁基結構裂縫寬度時,應采用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荷載效應標準組合和準永久組合;
5 樁基結構安全等級,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結構重要性系數應按國家現行有關建筑結構標準的規(guī)定采用,但結構重要性系數不應小于1.0。
3.0.8 大直徑擴底樁基結構的耐久性應根據設計使用年限、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 50010的環(huán)境類別規(guī)定及水、土對鋼筋和混凝土的腐蝕性評價進行設計,并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A的規(guī)定。
3.0.9 大直徑擴底樁灌注混凝土前,應對持力層的巖土性質和擴底形狀進行檢驗。
3.0.10 大直徑擴底樁成孔、成樁工藝的選擇宜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當場地地下水豐富,周邊建(構)筑物密集,降水可能對周邊環(huán)境產生不良影響時,宜采用鉆孔擴底灌注樁;
2 當地下水位在持力層以下或地下水量小且不至造成塌孔時,可采用人工挖孔擴底灌注樁。
3.0.11 在人工挖孔大直徑擴底樁施工時,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應嚴格執(zhí)行。
3.0.12 大直徑擴底樁遇有下列特殊地質條件時,應進行專門處理:
1 天然和人工洞穴;
2 孤石、囊狀強風化帶或其他軟硬明顯不同且分布無規(guī)律的巖土層;
3 高壓力水頭的承壓水;
4 缺乏大直徑擴底樁工程經驗的特殊巖土。
3.0.13 大直徑擴底樁的樁端持力層選擇宜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持力層宜選擇中密以上的粉土、砂土、卵礫石和全風化或強風化巖體,且層位穩(wěn)定;
2 當無軟弱下臥層時,樁端下持力層厚度不宜小于2.5倍樁的擴大端直徑;當存在相對軟弱下臥層時,持力層的厚度不宜小于2.0倍樁的擴大端直徑,且不宜小于5m;
3 樁端下(2.0~2.5)倍樁的擴大端直徑范圍內應無軟弱夾層、斷裂帶和洞隙,且在樁端應力擴散范圍內應無巖體臨空面。
4 設計基礎資料與勘察要求
5 基本構造
6 設計計算
7 施工
8 質量檢驗
附錄A 耐久性規(guī)定
A. 0.1 二類和三類環(huán)境中,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的樁基結構混凝土耐久性應符合表A.0. 1的規(guī)定。

注:1 氯離子含量系指其與水泥用量的百分率;
2 當混凝土中加入活性摻合料或能提高耐久性的外加劑時,可適當降低最小水泥用量;
3 當使用非堿活性骨料時,對混凝土中堿含量不作限制;
4 當有可靠工程經驗時,表中混凝土最低強度等級可降低一個等級。
A. 0.2 樁身裂縫控制等級及最大裂縫寬度應根據環(huán)境類別和水、土介質腐蝕性等級按表A. 0.2規(guī)定選用。

注:1 水、土為強、中腐蝕時,抗拔樁裂縫控制等級應提高一級;
2 二a環(huán)境中,位于穩(wěn)定地下水位以下的基樁,其最大裂縫寬度限值可采用括弧中的數值。
A. 0.3 四類、五類環(huán)境樁基結構耐久性設計可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港口工程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JTJ 267和現行國家標準《工業(yè)建筑防腐蝕設計規(guī)范》GB 50046等執(zhí)行。
A.0.4 對三、四、五類環(huán)境樁基結構,受力鋼筋宜采用環(huán)氧樹脂涂層帶肋鋼筋。
附錄B 大直徑擴底灌注樁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靜載試驗要點
B. 0.1 本試驗要點適用于測求大直徑擴底樁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
B.0.2 大直徑擴底樁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靜載試驗應采用錨樁橫梁反力裝置或錨樁壓重聯合反力裝置,且加載反力裝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載量的1.2倍。
B.0.3 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豎向抗壓靜載荷試驗應采用慢速維持荷載法。
B.0.4 試驗加載應分級進行,采用逐級等量加載;分級荷載宜為最大加載量或預估極限承載力的1/10,其中第一級可取分級荷載的2倍。
B.0.5 每級荷載加載后,在第5min、1Omin、15min、30min、45min、60min時測讀樁頂沉降量s,以后每隔30min測讀一次。
B.0.6 在每一小時內樁頂沉降不超過0.1mm,且連續(xù)出現兩次(從分級荷載施加后第30min開始,按1.5h連續(xù)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觀測值計算)后,可判定試樁在本級荷載作用下已經相對穩(wěn)定,可施加下一級荷載。
B.0.7 終止加載條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之一:
1 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沉降量應大于前一級荷載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
2 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沉降量應大于前一級荷載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經24h沉降量尚不能達到穩(wěn)定標準;
3 當荷載達到錨樁抗拔承載力或當工程樁作錨樁時,錨樁上拔量應已達到允許值;
4 當樁端持力層為堅硬土層或風化軟巖,且不存在軟弱下臥層時,最大加載量應不小于單樁承載力特征值的2倍;
5 荷載—沉降曲線有可判定單樁極限承載力的陡降段,可終止加載;緩變型曲線可加載至樁頂總沉降量大于60mm~80mm;在特殊情況下,可根據具體要求加載至樁頂累計沉降量大于100mm。
B. 0.8 卸載時,每級荷載維持1h(按第15min、30min、60min測讀樁頂沉降量),即可卸下一級荷載。卸載至零后,應測讀樁頂殘余沉降量,維持時間3h(測讀時間為第15min、30min,以后每隔30min測讀一次)。
B.0. 9 大直徑擴底樁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應按下列要求確定:
1 當單樁極限荷載能確定,將單樁極限荷載除以安全系數2,作為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
2 對緩變形荷載—沉降曲線的試樁,取沉降小于等于10mm的荷載作為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結構變形允許時,可適當增加沉降取值,但最大沉降值不得超過15mm。
B. 0. 10 大直徑擴底樁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統(tǒng)計特征值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參加統(tǒng)計的試樁結果,當滿足其極差不超過平均值30%時,取其平均值作為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
2 當極差超過平均值的30%時,應分析極差過大的原因,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綜合確定,必要時可增加試樁數量。
3 對多樁的柱下承臺,或工程樁抽檢數量少于3根時,應取低值。
B.0.11 施工后的工程樁驗收檢測宜采用慢速維持荷載法。
B.0.12 當需要測試樁側阻力和端阻力時,可在樁身內埋設量測樁身應力、應變、樁底反力的傳感器或位移桿,具體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建筑樁基檢測技術規(guī)范》JGJ 106執(zhí)行。
附錄C 大直徑鉆孔擴底灌注樁超聲波成孔檢測方法
C.0.1 本方法適用于泥漿護壁大直徑鉆孔擴底樁孔的垂直度、孔徑檢測。
C.0.2 被檢測的大直徑鉆孔擴底樁的孔徑不應大于5.0m。
C. 0.3 超聲波檢測時,孔內泥漿性能應符合表C. 0.3的規(guī)定。

C.0.4 檢測中應采取有效手段,保證檢測信號清晰有效。
C. 0.5 檢測中探頭升降速度不宜大于10m/min。
C. 0.6 超聲波法檢測儀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孔徑檢測精度不應低于0.2%;
2 孔深度檢測精度不應低于0.3%;
3 測量系統(tǒng)應為超聲波脈沖系統(tǒng);
4 超聲波工作頻率應滿足檢測精度要求;
5 脈沖重復頻率應滿足檢測精度要求;
6 檢測通道應至少為兩通道;
7 記錄方式應為模擬式或數字式;
8 應具有自校功能。
C. 0. 7 超聲波法檢測儀器進入現場前應利用自校程序進行自校,每孔測試前利用護筒直徑的作為標準距離標定儀器系統(tǒng)。標定應至少進行2次。
C. 0.8 標定完成后應及時鎖定標定旋鈕,在同一孔的檢測進程中不得變動。
C. 0.9 超聲波法成孔檢測,應在鉆孔清孔完畢、孔中泥漿氣泡基本消散后進行。
C.0.10 儀器探頭宜對準護筒中心。
C. 0.11 檢測宜自孔口至孔底或自孔底至孔口連續(xù)進行。
C. 0.12 應正交x—x′、y—y′兩方向檢測,直徑大于4.0m的樁孔、試成孔及靜載試樁孔應增加檢測方位。
C. 0.13 應標明檢測剖面x—x′、y—y′,等走向與實際方位的關系。
C. 0.14 成孔后經檢測滿足規(guī)定的要求,應立即灌注混凝土;如隔置時間長,應在成孔后每小時內等間隔檢測不宜少于3次,每次應定向檢測。
C. 0.15 超聲波在泥漿介質中傳播速度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cp——超聲波在泥漿介質中傳播的速度(m/s);
d0——護筒直徑(m);
d‘——兩方向相反換能器的發(fā)射(接收)面之間的距離(m);
t1、t2——對稱探頭的實測聲時(s)。
C. 0.16 孔徑d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d——孔徑(m);
其余符號意義同上;
C. 0.17 孔徑的垂直度J可按下式計算:
J=(e/l)×100% (C.0.17)
式中:e——孔的偏心距(m);
l——實測孔深度(m)。
C. 0.18 現場檢測記錄圖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有明顯的刻度標記,能準確顯示任何深度截面的孔徑及孔壁的形狀;
2 應標記檢測時間、設計孔徑、檢測方向及孔底深度。
附錄D 大直徑鉆孔擴底灌注樁傘形孔徑儀孔徑檢測方法
D.0.1 鉆孔擴底樁成孔孔徑檢測,應在鉆孔、清孔完畢后進行。
D. 0.2 傘形孔徑儀必須是具有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F場檢測前應按照本規(guī)程附錄E的要求標定。傘形孔徑儀標定后的恒定電流源電流、量程、儀器常數及起始孔徑在檢測過程中不得變動。
D.0.3 傘形孔徑儀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被測孔徑小于1.2m時,孔徑檢測誤差應為±15mm,被測孔徑大于等于1.2m時,孔徑檢測誤差應為±25mm;
2 孔深檢測精度不低于0.3%;
3 探頭絕緣性能不小于100MΩ/500V,在潮濕情況下不小于2MΩ/500V;
4 應在-10~+40°C溫度范圍內正常工作,并具備檢測工作必需的防塵、防潮、防振等功能。
D.0. 4 檢測前應校正好自動記錄儀的走紙與孔口滑輪的同步關系。
D. 0.5 檢測前應將深度起算面與鉆孔鉆進深度起算面對齊,以此計算孔深。
D.0.6 孔徑檢測應自孔底向孔口連續(xù)進行。
D. 0.7 檢測中探頭應勻速上提,提升速度應不大于10m/min??讖阶兓^大處,應降低探頭提升速度。
D. 0.8 檢測結束時,應根據孔口護簡直徑的檢測結果,再次標定儀器的測量誤差,必要時應重新標定后再次檢測。
D.0.9 孔徑記錄圖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有清晰的孔徑、深度刻度標記,能準確顯示任意深度截面的孔徑;
2 應有設計孔徑基準線、基準零線及同步記錄深度標記;
3 記錄圖縱橫比例尺,應根據設計孔徑及孔深合理設定,并應滿足分析精度需要。
D.0.10 樁端擴大端孔徑及樁身孔徑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D0——起始孔徑(m);
k——儀器常數(m/Ω);
△V——信號電位差(V);
I——恒定電流源電流(A)。
附錄E 傘形孔徑儀標定方法
E.0.1 傘形孔徑儀的標定應在專用標定架上進行。標定架應定期送交國家法定計量檢測機構檢定合格。
E. 0.2 標定架刻度誤差應為±1mm。
E. 0.3 傘形孔徑儀應按下列步驟進行標定:
1 連孔徑儀,打開電源,確認設備工作正常;
2 按從小到大、從大到小的順序,分別將四條測臂置于標定架不同直徑D′的刻度點,記錄儀器每次測量值d;
3 將各次的直徑—測量值數據組,按最小二乘法擬合出D′—d的線性方程:
d=D0+k×D′ (E.0.3)
式中:k — 斜率(儀器常數);
D0 — 截距(起始孔徑)。
4 將方程求出的儀器常數及起始孔徑輸入記錄儀;
5 將測臂置于標定架不同直徑刻度點3次,分別記錄各次儀器測量值;
6 將上述3次標準直徑分別代入線性方程,計算出方程的測量值;
7 對應不同標準直徑,比較方程測量值與儀器測量值的
E.0.4 根據上述標定的結果,若儀器測量值與方程測量值之差滿足規(guī)范精度要求,表明儀器正常,可以進行檢測。否則需重新標定確定儀器常數及起始孔徑,若精度仍不滿足要求,儀器必須返廠維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