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下載)GB 51076-2015 電子工業(yè)防微振工程技術規(guī)范
[建設標準 - 結構]
發(fā)表于:2022-11-13 17: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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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免費下載)GB 51076-2015 電子工業(yè)防微振工程技術規(guī)范
詳情
1 總 則
1.0.1 為規(guī)范電子工業(yè)防微振工程的勘察、設計及施工質量驗收,確保滿足精密設備及儀器所容許的微振動環(huán)境要求,并做到技術先進、經濟適用、運行可靠及節(jié)約能源,制定本規(guī)范。
1.0.2 本規(guī)范適用于新建、改建的電子工業(yè)廠房、測試站(臺)等工程的防微振設計、施工及質量驗收。
1.0.3 防微振工程設計、施工及質量驗收,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 語
2.0.1 微振動 micro-vibration
影響精密設備及儀器正常運行的振動幅值較低的環(huán)境振動。
2.0.2 容許振動值 allowable value of vibration
保證精密設備及儀器能正常運行的支承結構處的最大振動量值。
2.0.3 建筑結構防微振體系 structural microvibration con-trol system
為保證精密設備及儀器正常運行,對建筑結構采取減弱環(huán)境振動影響的綜合措施。
2.0.4 主動隔振 active vibration isolation
為減小動力設備產生的振動對外界環(huán)境的影響而對其采取的隔振措施。
2.0.5 被動隔振 passive vibration isolation
為減小環(huán)境振動對精密設備及儀器的影響而對其采取的隔振措施。
2.0.6 主動控制隔振裝置 active vibration isolating device
具有預先設置并通過自身反饋系統(tǒng)獲取信號,使隔振裝置實時施加反向作用而降低環(huán)境振動影響,保證設備正常工作的裝置。
2.0.7 隔振器 vibration isolator
具有衰減振動功能的支承元件。
2.0.8 隔振裝置 vibration isolation mounting
由隔振器、阻尼器、調節(jié)閥、控制器及信號處理器等組成的隔振組合體。
2.0.9 隔振系統(tǒng) vibration isolation system
由被隔振對象、臺板、隔振器或隔振裝置組成的系統(tǒng)。
2.0.10 振動響應 vibration response
建筑結構或隔振系統(tǒng)受振動作用時,其輸出的振動位移、振動速度、振動加速度等。
2.0.11 環(huán)境振動 environment vibration
建筑場地或建筑物在內外各種振源影響下的振動。
2.0.12 常時微動 usual environmental micro-vibration
無明確振源的場地或建筑物的微弱振動。
2.0.13 防微振墻 microvibration isolation wall
在建筑結構中設置的減弱振動影響的墻體。
2.0.14 華夫板 waffle slab
垂直單向流潔凈室生產層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多孔樓板。
2.0.15 防微振設計 anti-microvibration design
為將環(huán)境振動影響控制在精密設備及儀器容許振動值范圍內,在工程設計規(guī)劃、建筑結構設計與隔振設計等方面采取的綜合措施。
2.0.16 防微振基臺 anti-microvibration table
由臺板和支承結構組成的有隔振作用的結構體系,支承結構可為建筑結構或獨立設置的梁、板、柱及基礎,在臺板和支承結構之間可安裝隔振器或隔振裝置。
3 基本規(guī)定
3.0.1 本規(guī)范所定義的微振動應為幅值不大于表3.0.1規(guī)定的限值的振動。
表3.0.1 微振動限值
| 微振動物理量 | 振動位移(μm) | 振動速度(μm/s) | 振動加速度(m/s2) |
| 頻域振動幅值 |
≤0.50 | ≤50 | ≤2×10-1 |
| 時域振動幅值 | ≤10 | ≤1000 | — |
3.0.2 防微振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及安裝宜遵循下列程序:
1 確定精密設備及儀器的容許振動標準;
2 場地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察及地基動力特性測試;
3 場地環(huán)境振動測試及分析;
4 場地綜合評估及場地選擇;
5 防微振工程設計方案論證;
6 防微振工程設計;
7 防微振工程施工及安裝;
8 工程主體建筑竣工,各類設備尚未安裝時的建筑結構動力測試及分析;
9 動力設備試運行時的環(huán)境振動測試及分析;
10 試生產時的環(huán)境振動測試及分析;
11 防微振工程驗收;
12 微振動測試和分析應符合本規(guī)范附錄A的規(guī)定。
3.0.3 區(qū)域規(guī)劃及廠區(qū)規(guī)劃設計時振源位置應合理布置,振動大的振源宜布置在區(qū)域邊緣或遠離有防微振要求的建筑物。
3.0.4 建筑物內的振源與精密設備及儀器應分類集中、分區(qū)布置,并應相互遠離。
3.0.5 防微振工程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建筑結構的防微振設計;
2 動力設備及管道的隔振設計;
3 精密設備及儀器的隔振設計。
3.0.6 防微振工程的設計與施工質量必須滿足精密設備及儀器的容許振動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