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145-2007 土的工程分類標準 (完整版)
1 總 則
1.0.1 為統(tǒng)一土的工程分類,便于對土的性狀作定性評價,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土的基本分類。各行業(yè)在遵守本標準的基礎上可根據(jù)需要編制專門分類標準。
1.0.3 土的分類指標試驗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語、符號和代號
2.2 符 號
Cc——曲率系數(shù);
Cu——不均勻系數(shù);
d——顆粒粒徑;
d60——限制粒徑;
d10——有效粒徑;
IP——塑性指數(shù);
ωL——液限;
ωP——塑限;
Om——有機質含量。
3 基本規(guī)定
3.0.1 土的分類應根據(jù)下列指標確定:
1 土顆粒組成及其特征。
2 土的塑性指標:液限ωL、塑限ωP和塑性指數(shù)IP。
3 土中有機質含量。
3.0.2 土的粒組應根據(jù)表3.0.2規(guī)定的土顆粒粒徑范圍劃分。
表3.0.2 粒組劃分
3.0.3 土顆粒級配特征應根據(jù)土的不均勻系數(shù)Cu和曲率系數(shù)Cc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不均勻系數(shù)Cu,應按下式計算:

2 曲率系數(shù)Cc,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 d30——土的粒徑分布曲線上的某粒徑,小于該粒徑的土粒質量為總土粒質量的30%。
3.0.4 土按其不同粒組的相對含量可劃分為巨粒類土、粗粒類土和細粒類土,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巨粒類土應按粒組劃分。
2 粗粒類土應按粒組、級配、細粒土含量劃分。
3 細粒類土應按塑性圖、所含粗粒類別以及有機質含量劃分。
3.0.5 細粒土應根據(jù)塑性圖分類(圖3.0.5)。

圖3.0.5 塑性圖
注:1 圖中橫坐標為土的液限ωL,縱坐標為塑性指數(shù)IP。
2 圖中的液限ωL為用碟式儀測定的液限含水率或用質量76g、錐角為30°的液限儀錐尖入土深度17mm對應的含水率。
3 圖中虛線之間區(qū)域為黏土-粉土過渡區(qū)。
4 土的分類
4.0.1 巨粒類土的分類應符合表4.0.1的規(guī)定。
表4.0.1 巨粒類土的分類
注:巨?;旌贤量筛鶕?jù)所含粗?;蚣毩5暮窟M行細分。
4.0.2 試樣中巨粒組含量不大于15%時,可扣除巨粒,按粗粒類土或細粒類土的相應規(guī)定分類;當巨粒對土的總體性狀有影響時,可將巨粒計入礫粒組進行分類。
4.0.3 試樣中粗粒組含量大于50%的土稱粗粒類,其分類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礫粒組含量大于砂粒組含量的土稱礫類土。
2 礫粒組含量不大于砂粒組含量的土稱砂類土。
4.0.4 礫類土的分類應符合表4.0.4的規(guī)定。
表4.0.4 礫類土的分類

4.0.5 砂類土的分類應符合表4.0.5的規(guī)定。
表4.0.5 砂類土的分類
4.0.6 試樣中細粒組含量不小于50%的土為細粒類土。
4.0.7 細粒類土應按下列規(guī)定劃分:
1 粗粒組含量不大于25%的土稱細粒土。
2 粗粒組含量大于25%且不大于50%的土稱含粗粒的細粒土。
3 有機質含量小于10%且不小于5%的土稱有機質土。
4.0.8 細粒土的分類應符合表4.0.8的規(guī)定。
表4.0.8 細粒土的分類
注:黏土~粉土過渡區(qū)(CL-ML)的土可按相鄰土層的類別細分。
4.0.9 含粗粒的細粒土應根據(jù)所含細粒土的塑性指標在塑性圖中的位置及所含粗粒類別,按下列規(guī)定劃分:
1 粗粒中礫粒含量大于砂粒含量,稱含礫細粒土,應在細粒土代號后加代號G。
2 粗粒中礫粒含量不大于砂粒含量,稱含砂細粒土,應在細粒土代號后加代號S。
4.0.10 有機質土應按表4.0.8劃分,在各相應土類代號之后應加代號O。
4.0.11 土的含量或指標等于界限值時,可根據(jù)使用目的按偏于安全的原則分類。
4.0.12 土的分類可按附錄A進行。
5 土的簡易鑒別、分類和描述
附錄A 土的工程分類體系框圖
附錄A 土的工程分類體系框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