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印發(fā)《四川省評標專家勞務費用標準指導意見》的通知
川評管〔2016〕1號
四川省評標專家?guī)旄骶W(wǎng)絡抽取終端、各招標投標當事人: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建設工程招標活動評標勞務費的發(fā)放管理,維護招標人和評標專家的合法權(quán)益,經(jīng)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四川省評標專家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研究,結(jié)合我省實際對《四川省評標專家勞務費用標準指導意見》予以修訂。
現(xiàn)印發(fā)你們,請參照執(zhí)行。
四川省評標專家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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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川省評標專家勞務費用標準指導意見
一、凡依法從四川省評標專家?guī)斐槿〉脑u標專家,在參加評標工作結(jié)束后,應獲得合理的評標勞務費。
二、評標勞務費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gòu))支付。計費時間為四川省評標專家?guī)熘讣y驗證系統(tǒng)記錄的評標開始時間到結(jié)束時間。
三、每次評標時間在3小時(含3小時)以內(nèi)的,按600元/次的基數(shù)支付;評標時間在3小時以上的,除支付基數(shù)外,其超出部分按150元/小時的標準支付,不足30分鐘的按80元計算,超過30分鐘的按1小時計算。
四、評標專家出席評標工作時的交通費用,本市(州)內(nèi)交通費按照200元/次的標準支付;跨市(州)交通費按照500元/次的標準支付;評標專家在評標期間的食宿費用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gòu))承擔。
五、評標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當天22時至次日9時為評標專家休息時間,不計評標費;其余時間按照評標勞務費的計算標準計算評標費。
六、特殊工程項目的評標勞務費數(shù)額由招標人根據(jù)評標工作情況決定,但最低標準不得少于以上規(guī)定的支付標準。
七、項目開標后即宣布流標或因故延期評標,尚未評審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gòu))應向已到評標專家說明原因,按標準支付交通費并發(fā)放補償費200元。
八、專家因故回避的,按每人200元標準發(fā)放。
九、評標專家未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標準和要求進行評標導致評標錯誤,或評標專家工作疏忽導致明顯錯誤的,不再支付原評標委員會糾正錯誤的重評(復核)費用。
十、評標專家?guī)煺贤瓿珊螅u標專家勞務費、交通費的支付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gòu))通過四川省評標專家?guī)煜到y(tǒng)在線支付。整合完成前,現(xiàn)有支付方式不變。
十一、本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端拇ㄊ≡u標專家評標勞務費用標準指導意見》(川評管〔2005〕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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