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335-2009 建(構)筑物地震破壞等級劃分 (完整版)
[建設標準 - 結構]
發(fā)表于:2022-08-15 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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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GB/T 24335-2009 建(構)筑物地震破壞等級劃分 (完整版)
詳情
1 范圍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建(構)筑物地震破壞等級劃分的原則和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地震現(xiàn)場震害調查、災害損失評估、烈度評定、建(構)筑物安全鑒定,以及震害預測和工程修復等工作。
2 術語和定義
2.1 承重構件 structural member
以承受體系的豎向和側向荷載(如風和地震荷載)為主的構件。
2.2 非承重構件 non-structural member
不承受體系荷載的構件,如(框架結構、鋼筋混凝土柱單層廠房的)圍護墻、自承重墻,女兒墻、裝飾設備等。
2.3 建(構)筑物震害程度 damage degree of buildings(special structures)
地震時建(構)筑物遭受破壞的輕重程度。
3 基本規(guī)定
3.2 建(構)筑物破壞等級劃分原則
以承重構件的破壞程度為主,兼顧非承重構件的破壞程度,并考慮修復的難易和功能喪失程度的高低為劃分原則。
3.3 建(構)筑物破壞等級劃分步驟
按照下列步驟劃分建(構)筑物破壞等級:
a) 將建(構)筑物按結構類型分類;
b) 區(qū)分建(構)筑物的承重構件和非承重構件,分別評定它們的破壞程度;
c) 綜合各個構件的破壞程度、修復的難易程度和結構使用功能的喪失程度,評定建(構)筑物的破壞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