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35-2009 水質(zhì)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完整版)
[水資源論證 - 標準導(dǎo)則]
發(fā)表于:2022-06-08 15: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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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HJ 535-2009 水質(zhì)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詳情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huán)境,保隨
人體健康,規(guī)范水中氨氮的監(jiān)測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guī)定了測定水中氨氮的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是對《水質(zhì) 銨的測定 納氏試劑比色法》(GB7479-87)的修訂。
本標準規(guī)定了測定水中氨氮的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業(yè)廢水中氨氮的測定。
當水樣體積為50mL,使用20mm比色皿時,本方法的檢出限為0.025mg/L,測定下限為0.10mg/L,測定上限為2.0mg/L(均以N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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