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咸陽市羊毛灣水庫飲用水水源及工程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咸政辦發(fā)〔2020〕32號)
[水資源論證 - 政策法規(guī)]
發(fā)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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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咸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咸陽市羊毛灣水庫飲用水水源及工程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咸政辦發(fā)〔2020〕32號)
詳情
《咸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咸陽市羊毛灣水庫飲用水水源及工程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咸政辦發(fā)〔2020〕32號)
為加強羊毛灣水庫飲用水水源及工程設施保護與管理,保障供水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陜西省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qū)環(huán)境保護條例》《陜西省水工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羊毛灣水庫飲用水水源及工程設施是指羊毛灣水庫水源和水庫樞紐工程設施及飲用水供水工程設施。
附件
咸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咸陽市羊毛灣水庫飲用水水源及工程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咸政辦發(fā)〔2020〕32號.pdf 【下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