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51-1999 水質(zhì) 全鹽量的測定 重量法(完整版)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 - 標準導則]
發(fā)表于:2022-02-19 17: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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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標準適用于農(nóng)田灌溉水質(zhì)、地下水和城市污水中全鹽量的測定。取100. 0 ml水樣測定,檢測下限為10 mg/L。
詳情
1 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nèi)容
本標準規(guī)定了重量法測定水中全鹽量的方法。
1.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農(nóng)田灌溉水質(zhì)、地下水和城市污水中全鹽量的測定。取100.0ml水樣測定,檢測下限為10mg/L。
2 定義
本方法中全鹽量是指可通過孔徑0.45μm的濾膜或濾器,并于105℃±2℃烘干至恒重的殘渣重量(如有機物過多,應采用過氧化氫處理)。
3 試劑
3.1 蒸餾水。電導率≤0.5μs/cm。
3.2 過氧化氫(HO2),30%,分析純。
3.3 過氧化氫溶液,1+1(V/V)。
附件
水質(zhì)全鹽量的測定重量法(HJT51-1999).pdf 【下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