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7378.6-2007 海洋監(jiān)測規(guī)范 第6部分:生物體分析(完整版)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 - 標準導則]
發(fā)表于:2022-02-19 17: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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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GB17378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貽貝、蝦及魚等海洋生物體中有害物質殘留量的測定方法,并對樣品采集、運輸、貯存、預處理和測定結果的計算等提出技術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大洋、近海和沿海水域的海洋生物污染調查與監(jiān)測。
詳情
本部分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GB17378《海洋監(jiān)測規(guī)范》分為七個部分:
---第1部分:總則;
---第2部分:數(shù)據(jù)處理與分析質量控制;
---第3部分:樣品采集、貯存與運輸;
---第4部分:海水分析;
---第5部分:沉積物分析;
---第6部分:生物體分析;
---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態(tài)調查和生物監(jiān)測。
本部分為GB17378的第6 部分,代替GB17378.6-1998《海洋監(jiān)測規(guī)范 第6 部分:生物體分析》。
本部分與GB17378.6-1998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測定項目、方法及檢出限調整為資料性附錄(1998年版的第5章;本版的附錄B);
---增加了總汞的原子熒光測定法(見5.1);
---取消了總汞的雙硫腙分光光度法(1998年版的6.2);
---增加了砷的原子熒光測定法(見11.1);
---修改了銅、鉛和鎘的無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測定法,調整為銅、鉛和鎘的連續(xù)測定法(1998年版的7.1、8.1、9.1;本版的6.1、7.1、8.1);
---取消了銅的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1998年版的7.4);
---取消了鉛的雙硫腙分光光度法(1998年版的8.3);
---取消了鎘的雙硫腙分光光度法(1998年版的9.3);
---取消了鋅的雙硫腙分光光度法(1998年版的10.3);
---修改了石油烴的熒光分光光度法(1998年版的第14章;本版的第13章);
---修改完善了各測試方法的記錄表格并調整為規(guī)范性附錄(見附錄A);
---增加了有機氯農藥的毛細管氣相色譜法(見附錄C);
---增加了多氯聯(lián)苯的毛細管氣相色譜法(見附錄D)。
本部分的附錄A 為規(guī)范性附錄,附錄B、附錄C 和附錄D 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國家海洋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海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83)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國家海洋環(huán)境監(jiān)測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馬永安、徐恒振、于濤、賀廣凱、尚龍生、趙云英、孫茜、韓庚辰、關道明、王健國、許昆燦、張春明、陳維岳、洪君超、陳邦龍。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17378.6-1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