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94-2010 水質(zhì) 顯影劑及其氧化物總量的測定 碘-淀粉分光光度法 (暫行)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 - 標準導則]
發(fā)表于:2022-02-19 17: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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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標準規(guī)定了測定廢水中顯影劑及其氧化物總量的碘-淀粉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適用于彩色和黑白片洗片排放廢水中顯影劑及其氧化物總量的測定。
當使用 20 mm 比色皿,取樣體積為 20.0 ml 時,最低檢出限為 1×10?6mol/L,相當于對苯二酚0.11 mg/L;測定下限為 4×10?6mol/L,相當于對苯二酚 0.44 mg/L;測定上限為 2.50×10?5mol/L,相當于對苯二酚 2.75 mg/L。
詳情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huán)境,保障人體健康,規(guī)范廢水中顯影劑及其氧化物總量的監(jiān)測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guī)定了測定廢水中顯影劑及其氧化物總量的碘-淀粉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的附錄 A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環(huán)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市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測中心。
本標準環(huán)境保護部 2010 年 10 月 21 日批準。
本標準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環(huán)境保護部解釋。
附件
水質(zhì)顯影劑及其氧化物總量的測定碘-淀粉分光光度法(暫行)(HJ594-2010).pdf 【下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