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3372-2020 膠粘劑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限量(完整版)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 - 標準導則]
發(fā)表于:2022-02-19 1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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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規(guī)定條件下的膠粘劑中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以下簡稱VOC)含量的限定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和包裝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溶劑型、水基型、本體型膠粘劑中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的限定。
本標準不適用于:
———用作中間體或未進入流通領域用作生產原料的膠粘劑;
———用于任何研究與開發(fā)、質量保證或分析實驗室中試驗或評估的膠粘劑;
———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膠粘劑;
———材料粘接時應用的特殊功能性表面處理劑。
詳情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T33372—2016《膠粘劑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限量》,與GB/T33372—2016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修改了標準的適用范圍(見第1章,2016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術語和定義(見第3章,2016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膠粘劑分類(見第4章);
———按不同應用領域,修改、增加了膠粘劑中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的限量(見第5章,2016年版的第4章);
———按不同類型膠粘劑,修改、增加了不同類型膠粘劑VOC 的檢測方法(見第6章及附錄,2016年版的第5章及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T33372—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