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汽油車雙怠速法排氣污染物測量的主要設備-排氣分析儀的規(guī)格、功能和性能的技術要求及測試方法,計算機控制軟件功能的基本要求;檢測站日常檢驗、檢測站現場安裝檢驗和型式核準檢驗的項目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汽油車雙怠速法排氣污染物測量設備的生產、使用和型式核準檢驗。
本標準規(guī)定了汽油車雙怠速法排氣污染物測量的主要設備-排氣分析儀的規(guī)格、功能和性能的技術要求及測試方法,計算機控制軟件功能的基本要求;檢測站日常檢驗、檢測站現場安裝檢驗和型式核準檢驗的項目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汽油車雙怠速法排氣污染物測量設備的生產、使用和型式核準檢驗。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GB18285-2005
點燃式發(fā)動機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保證排放檢測工作的質量,控制汽油車污染
物排放,改善環(huán)境空氣質量,制定本標準。
汽油車雙怠速法排放測量的主要設備有排氣分析儀,對配置計算機控制系統(tǒng)進行排氣污染物測
量的設備還有污染物排放檢測計算機控制軟件。
本標準規(guī)定了排氣分析儀的規(guī)格、功能和性能的技術要求及測試方法,計算機控制軟件功能的
基本要求等。
本標準規(guī)定了檢測站日常檢驗、檢測站現場安裝檢驗和型式核準檢驗的項目要求和測試方法。
本標準為首次頒布。
本標準由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理工大學。
本標準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 2006 年 07 月 18 日批準。
本標準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