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761.1-1993 輕型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完整版)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 - 標準導則]
發(fā)表于:2022-02-19 15:15:58
收藏
前言
<p>本標準適用于裝點燃式四沖程發(fā)動機及壓燃式發(fā)動機,最大總質量為400~3?500 kg,最大設計車速等于或大于50 km/h的轎車、客車和貨車。</p>
詳情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汽車排氣對環(huán)境的污染,制訂本標準。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輕型汽車冷啟動后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本標準適用于裝點燃式四沖程發(fā)動機及壓燃式發(fā)動機,最大總質量為400~3500/kg,最大設計車速等于或大于50 km/h的轎車、客車和貨車。
2 引用標準
GB 11642輕型汽車排氣污染物測試方法
3術語
3.1 基準質量
基準質量是指整車整備質量加100kg質量。
3.2最大總質量
最大總質量是指汽車制造廠規(guī)定的技術上允許的最大質量。
3.3 排氣污染物
排氣污染物是指汽車排氣管排出的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NO2)當量表示。
附件
1020200_1993-11-8_輕型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_GB14761.1-93.pdf 【下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