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170-2009 城市軌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動與二次輻射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標準(完整版)
[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 - 標準導則]
發(fā)表于:2022-02-19 15: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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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軌道交通列車運行引起沿線建筑物振動與室內二次輻射噪聲的控制和測量;振動的頻率范圍為4~200Hz,二次輻射噪聲的頻率范圍為16~200HIz。
詳情
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fā)(2006年工程建設標準規(guī)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2006] 77號)要求,標準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和借鑒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內相關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本標準。
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和符號;3基本規(guī)定;4限值;5振動測量方法;6二次輻射噪聲測量方法;7測量報告編寫要求。
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負責管理,由深圳市地鐵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中一路1016號;郵政編碼:518042)。
附件
JGJ170-2009T城市軌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動與二次輻射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標準.pdf 【下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