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土地資源概況
截止到2021年12月底,全省國(guó)土利用現(xiàn)狀數(shù)據(jù)如下:
(一)耕地8953.08萬畝。其中,水田144.02萬畝,占1.61%;水澆地5738.50萬畝,占64.10%;旱地3070.57萬畝,占34.30%。
(二)園地1502.22萬畝。其中,果園1455.88萬畝,占96.92%;其他園地46.31萬畝,占0.52%;另有茶園0.03萬畝。
(三)林地9673.89萬畝。其中,喬木林地4006.66萬畝,占41.42%;灌木林地2982.69萬畝,占30.83%;其他林地2684.51萬畝,占27.75%;另有竹林地0.03萬畝。
(四)草地2876.52萬畝。其中,天然牧草地622.86萬畝,占21.65%;人工牧草地16.43萬畝,占0.57%;其他草地2237.23萬畝,占77.78%。
(五)濕地210.79萬畝。其中,沿海灘涂94.43萬畝,占44.80%;內(nèi)陸灘涂76.78萬畝,占36.43%;沼澤草地25.94萬畝,占12.31%;沼澤地11.96萬畝,占5.31%;灌叢沼澤1.60萬畝,占0.76%;森林沼澤0.07萬畝,占0.04%。
(六)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3218.82萬畝。其中,城市用地310.51萬畝,占9.65%;建制鎮(zhèn)用地553.61萬畝,占17.20%;村莊用地1999.76萬畝,占62.13%;采礦用地298.67萬畝,占9.28%;風(fēng)景名勝及特殊用地56.27萬畝,占1.75%。
(七)交通運(yùn)輸用地628.99萬畝。其中,鐵路用地49.73萬畝,占7.91%;軌道交通用地0.32萬畝,占0.05%;公路用地285.49萬畝,占45.39%;農(nóng)村道路280.33萬畝,占44.57%;機(jī)場(chǎng)用地4.77萬畝,占0.76%;港口碼頭用地8.15萬畝,占1.30%;管道運(yùn)輸用地0.19萬畝,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設(shè)施用地872.79萬畝。其中,河流水面269.41萬畝,占30.87%;湖泊水面37.44萬畝,占4.29%;水庫水面110.55萬畝,占12.67%;坑塘水面203.00萬畝,占23.26%;溝渠197.59萬畝,占22.64%;水工建筑用地54.80萬畝,占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