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下載)GB 50173-2014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1 總 則
1.0.1 為保證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工程建設質量,規(guī)范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要求和驗收條件,制定本規(guī)范。
1.0.2 本規(guī)范適用于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施工及驗收。
1.0.3 架空電力線路工程的施工應按已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
1.0.4 架空電力線路工程測量及檢查用的儀器、儀表、量具等,應采用合格產品并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
1.0.5 架空電力線路工程的施工及驗收,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 語
2.0.1 架空電力線路 overhead power line
用絕緣子和桿塔將導線及地線架設于地面上的電力線路。
2.0.2 檔距 span length
兩相鄰桿塔導線懸掛點間的水平距離。
2.0.3 耐張段 section of an overhead line
兩相鄰耐張桿塔間的線路部分,稱為一個耐張段。
2.0.4 垂直檔距 weight span
桿塔兩側導線最低點之間的水平距離。
2.0.5 代表檔距 representative span
為一假設檔距,該檔距由于荷載或溫度變化引起張力變化的規(guī)律與耐張段實際變化規(guī)律幾乎相同。
2.0.6 弧垂 sag
一檔架空線內,導線與導線懸掛點所連直線間的最大垂直距離。
2.0.7 桿塔 support structure of an overhead line
通過絕緣子懸掛導線的裝置。
2.0.8 根開 root distance
兩電桿根部或塔腳之間的水平距離。
2.0.9 桿上電氣設備 electrical equipments on support structure
指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上的變壓器、斷路器、負荷開關、隔離開關、避雷器、熔斷器等電氣設備。
2.0.10 相色 color of phase
為區(qū)分線路相位,采用顏色進行標識,并規(guī)定A相為黃色、B相為綠色、C相為紅色。
2.0.11 單位工程 unit project
指具有獨立的施工條件,但不獨立發(fā)揮生產能力的工程,可按專業(yè)性質或建筑部位劃分。
2.0.12 分部工程 parts of construction
指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一個單位工程可由若干個分部工程組成。
2.0.13 分項工程 kinds of construction
指分部工程的組成部分,一個分部工程可由若干個分項工程組成。
3 原材料及器材檢驗
4 測 量
4.0.1 測量儀器和量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儀器最小角度讀數不應大于1′。
4.0.2 分坑測量前應依據設計提供的數據復核設計給定的桿塔位中心樁,并應以此作為測量的基準。復測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查明原因并予以糾正:
1 以兩相鄰直線樁為基準,其橫線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
2 用視距法復測時,架空送電線路順線路方向兩相鄰桿塔位中心樁間的距離與設計值的偏差大于設計檔距的1%。
3 轉角樁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復測時對設計值的偏差大于1′30″。
4.0.3 無論地形變化大小,凡導線對地距離可能不夠的危險點標高都應測量,實測值與設計值相比的偏差不應超過0.5m,超過時應由設計方查明原因并予以糾正。在下列地形危險點處應重點復核:
1 導線對地距離有可能不夠的地形凸起點的標高。
2 桿塔位間被跨越物的標高。
3 相鄰桿塔位的相對標高。
4.0.4 設計交樁后丟失的桿塔中心樁,應按設計數據予以補釘,其測量精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樁之間的距離和高程測量,可采用視距法同向兩測回或往返各一測回測定,其視距長度不宜大于400m。
2 測距相對誤差,同向不應大于1/200,對向不應大于1/150。
4.0.5 桿塔位中心樁移樁的測量精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當采用鋼卷尺直線量距時,兩次測值之差不得超過量距的1‰。
2 當采用視距法測距時,兩次測值之差不得超過測距的5‰。
3 當采用方向法測量角度時,兩測回測角值之差不得超過1′30″。
4.0.6 分坑時,應根據桿塔位中心樁的位置釘出輔助樁,其測量精度應滿足施工精度的要求。
5 土石方工程
5.0.1 土石方開挖應按設計施工,施工完畢,應采取恢復植被的措施。鐵塔基礎施工基面的開挖應以設計圖紙為準,應按不同地質條件規(guī)定開挖邊坡。基面開挖后應平整,不應積水,邊坡應有防止坍塌的措施。
5.0.2 桿塔基礎的坑深應以設計施工基面為基準。當設計施工基面為零時,桿塔基礎坑深應以設計中心樁處自然地面標高為基準。拉線基礎坑深應以拉線基礎中心的地面標高為基準。
5.0.3 桿塔基礎坑深允許偏差應為—50mm~+100mm,坑底應平整。同基基礎坑應在允許偏差范圍內按最深基坑操平。
5.0.4 掏挖基礎應以人工掏挖為主,掏挖基礎及巖石基礎的尺寸不得有負偏差,開挖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基坑開挖前宜根據尺寸線先挖深度300mm的出樣洞,樣洞直徑宜小于設計的基礎尺寸30mm~50mm。樣洞挖好后應復測根開、對角線等數據,并應在合格后再繼續(xù)開挖。
2 主柱挖掘過程中,每挖500mm應在坑中心吊垂球檢查坑位及主柱直徑。開挖將至設計深度時應預留50mm不挖掘,并應待清理基坑時再修整。
3 人工開挖遇到松散層時,必須采取防止坍塌的措施。
4 開挖的土石方應堆放在距擴孔范圍2m外的安全部位。
5 對于風化巖或較堅硬的巖石可采用小藥量松動爆破與人工開挖相結合,炮眼深度不應超過1m,裝藥量應適當,坑壁應布置多個防震孔,巖渣及松石應清除干凈。
5.0.5 桿塔基礎坑深超過設計坑深100mm時的處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鐵塔現澆基礎坑,其超深部分應鋪石灌漿。
2 混凝土電桿基礎、鐵塔預制基礎、鐵塔金屬基礎等,其超深在100mm~300mm時,應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實處理,每層厚度不應超過100mm;遇到泥水坑時,應先清除坑內泥水后再鋪石灌漿。當不能以填土或砂、石夯實處理時,其超深部分應按設計要求處理,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按鋪石灌漿處理??由畛^規(guī)定值300mm以上時應采用鋪石灌漿處理,鋪石灌漿的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5.0.6 拉線基礎坑的坑深不應有負偏差。當坑深超深后對拉線基礎安裝位置與方向有影響時,應采取保證拉線對地夾角的措施。
5.0.7 接地溝開挖的長度和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并不得有負偏差,溝中影響接地體與土壤接觸的雜物應清除。在山坡上挖接地溝時,宜沿等高線開挖。
5.0.8 桿塔基礎坑及拉線基礎坑回填,應符合設計要求;應分層夯實,每回填300mm厚度應夯實一次。坑口的地面上應筑防沉層,防沉層的上部邊寬不得小于坑口邊寬。其高度應根據土質夯實程度確定,基礎驗收時宜為300mm~500mm。經過沉降后應及時補填夯實。工程移交時坑口回填土不應低于地面。瀝青路面、砌有水泥花磚的路面或城市綠地內可不留防沉土臺。
5.0.9 石坑回填應以石子與土按3:1摻和后回填夯實。
5.0.10 泥水坑回填應先排出坑內積水然后回填夯實。
5.0.11 凍土回填時應先將坑內冰雪清除干凈,應把凍土塊中的冰雪清除并搗碎后進行回填夯實。凍土坑回填在經歷一個雨季后應進行二次回填。
5.0.12 接地溝的回填宜選取未摻有石塊及其他雜物的泥土,并應分層夯實,回填后應筑有防沉層,其高度宜為100mm~300mm,工程移交時回填土不得低于地面。
6 基礎工程
7 桿塔工程
8 架線工程
9 接地工程
9.0.1 接地體埋設深度和防腐應符合設計要求。
9.0.2 接地裝置應按設計圖敷設,受地質地形條件限制時可作局部修改,但不論修改與否均應在施工質量驗收記錄中繪制接地裝置敷設簡圖并標示相對位置和尺寸。原設計圖形為環(huán)形者仍應呈環(huán)形。
9.0.3 接地裝置的連接應可靠。連接前,應清除連接部位的鐵銹及其附著物。
9.0.4 采用水平敷設的接地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遇傾斜地形宜沿等高線敷設。
2 兩接地體間的平行距離不應小于5m。
3 接地體鋪設應平直。
4 對無法滿足本條第1款~第3款要求的特殊地形,應與設計協商解決。
9.0.5 采用垂直接地體時,應垂直打入,并應與土壤保持良好接觸。
9.0.6 接地體的連接采用搭接焊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扁鋼的搭接長度不應小于寬度的2倍,應四面施焊。
2 圓鋼的搭接長度不應小于其直徑的6倍,應雙面施焊。
3 圓鋼與扁鋼連接時,其搭接長度不應小于圓鋼直徑的6倍,應雙面施焊。
4 扁鋼與鋼管、扁鋼與角鋼焊接時,除應在其接觸部位兩側進行焊接外,并應輔以由鋼帶彎成的弧形或直角形,應與鋼管或角鋼焊接。
5 所有焊接部位均應進行防腐處理。
9.0.7 當接地圓鋼采用液壓壓接方式連接時,其接續(xù)管的型號與規(guī)格應與所壓圓鋼匹配。接續(xù)管的壁厚不得小于3mm;搭接時接續(xù)管的長度不得小于圓鋼直徑的10倍,對接時接續(xù)管的長度不得小于圓鋼直徑的20倍。
9.0.8 接地引下線與接地體連接應接觸良好可靠并便于解開進行測量接地電阻和檢修。當引下線從架空地線上引下時,接地引下線應緊靠桿身,并應每隔一定距離與桿身固定。
9.0.9 架空線路桿塔的每一腿均應與接地體引下線連接。
9.0.10 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設計要求。
10 桿上電氣設備
11 工程驗收與移交
附錄A 對地及交叉跨越安全距離要求
A.0.1 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導線對地面最小距離應符合表A.0.1的要求。
表A.0.1 導線對地面最小距離(m)
A.0.2 當送電線路跨越無人居住且為耐火屋頂的建筑時,導線與建筑物之間的垂直距離,在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不應小于表A.0.2所列數值。
表A.0.2 導線與建筑物之間的垂直距離(m)
| 標稱電壓(kV) |
3以下 | 3~10 | 35 | 66 |
| 距離 | 3.0 | 3.0 | 4.0 | 5.0 |
A.0.3 邊導線與城市多層建筑或城市規(guī)劃建筑線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以及邊導線與不在規(guī)劃范圍內的城市建筑物間的最小距離,在最大計算風偏情況下,應符合表A.0.3的規(guī)定。
線路邊導線與不在規(guī)劃范圍內的建筑物間的水平距離,在無風偏情況下,不應小于表A.0.3所列數值的50%。
表A.0.3 導線與建筑物之間的最小距離(m)
| 標稱電壓(kV) |
3以下 | 3~10 | 35 | 66 |
| 距離 | 1.0 | 1.5 | 3.0 | 4.0 |
注:1 導線與城市多層建筑或城市規(guī)劃建筑線間的距離,指水平距離。
2 導線與不在規(guī)劃范圍內的建筑物間的距離,指凈空距離。
A.0.4 送電線路通過林區(qū),宜采用加高桿塔跨越林木不砍通道的方案。當跨越時,導線與樹木(考慮自然生長高度)之間的垂直距離,不應小于表A.0.4-1所列數值。當砍伐通道時,通道凈寬度不應小于線路寬度加林區(qū)主要樹種自然生長高度的2倍。通道附近超過主要樹種自然生長高度的個別樹木應砍伐。
表A.0.4-1 導線與林木之間的垂直距離(m)
| 標稱電壓(kV) |
3以下 | 3~10 | 35~66 |
| 距離 | 3.0 | 3.0 | 4.0 |
送電線路通過公園、綠化區(qū)或防護林帶,導線與樹木之間的凈空距離,在最大計算風偏情況下,不應小于表A.0.4-2所列數值。
表A.0.4-2 導線與林木之間的凈空距離(m)
| 標稱電壓(kV) |
3以下 | 3~10 | 35~66 |
| 距離 | 3.0 | 3.0 | 3.5 |
送電線路通過果樹、經濟作物林或城市灌木林不應砍伐通道。導線與果樹、經濟作物、城市綠化灌木以及街道行道樹木之間的垂直距離,不應小于表A.0.4-3所列數值。
表A.0.4-3 導線與果樹、經濟作物、城市綠化灌木之間的垂直距離(m)
| 標稱電壓(kV) |
3以下 | 3~10 | 35~66 |
| 距離 | 1.5 | 1.5 | 3.0 |
導線與街道行道樹之間的最小距離,應符合表A.0.4-4的規(guī)定。
表A.0.4-4 導線與街道行道樹木之間的最小距離(m)
A.0.5 最大計算風偏情況下導線與山坡、峭壁、巖石之間的最小凈空距離,應符合表A.0.5的要求。
表A.0.5 導線與山坡、峭壁、巖石之間的最小凈空距離(m)
A.0.6 架空送電線路與甲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廠房、甲類物品庫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場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氣)體儲罐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鐵塔高度的1.5倍,有特殊要求時還應滿足所屬特殊行業(yè)的相關規(guī)定。
A.0.7 架空電力線路與鐵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種架空線路交叉或接近的要求,應符合表A.0.7的規(guī)定。
表A.0.7 架空電力線路與鐵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種架空線路交叉或接近的要求

注:1 特殊管道指架設在地面上輸送易燃、易爆物的管道。
2 管、索道上的附屬設施,應視為管、索道的一部分。
3 常年高水位是指5年一遇洪水位,最高洪水位對35kV線路是指百年一遇洪水位,對10kV及以下線路是指50年一遇洪水位。
4 不能通航河流指不能通航,也不能浮運的河流。
5 對路徑受限制地區(qū)的最小水平距離的要求,應計及架空電力線路導線的最大風偏。
6 在不受環(huán)境和規(guī)劃限制的地區(qū)架空線路與國道的距離不宜少于20m,省道不宜少于15m,縣道不宜少于10m,鄉(xiāng)道不宜少于5m。
7 對電氣化鐵路的安全距離主要是電力線導線與承力索和接觸線的距離控制,對電氣化鐵路軌頂的距離按實際情況確定。
附錄B 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桿塔上電氣設備交接試驗報告統(tǒng)一格式
B.0.1 桿上電力變壓器交接試驗報告應符合表B.0.1的規(guī)定。
表B.0.1 桿上油浸式電力變壓器交接試驗報告


B.0.2 六氟化硫斷路器交接試驗報告應符合表B.0.2的規(guī)定。
表B.0.2 六氟化硫斷路器交接試驗報告






B.0.3 隔離開關交接試驗報告應符合表B.0.3的規(guī)定。
表B.0.3 隔離開關交接試驗報告

B.0.4 高壓熔斷器交接試驗報告應符合表B.0.4的規(guī)定。
表B.0.4 高壓熔斷器交接試驗報告
B.0.5 金屬氧化物避雷器交接試驗報告應符合表B.0.5的規(guī)定。
表B.0.5 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交接試驗報告


B.0.6 組合式金屬氧化物避雷器交接試驗報告應符合表B.0.6的規(guī)定。
表B.0.6 組合式金屬氧化物避雷器交接試驗報告


附錄C 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工程類別劃分表
C.0.1 66kV及以下架空送電線路施工工程類別劃分應符合表C.0.1的規(guī)定。
表C.0.1 66kV及以下架空送電線路施工工程類別劃分

注:對于一般的10kV架空送電線路基礎工程、桿塔工程、架線工程(含金具及附件安裝)宜采用本規(guī)范表D.0.20、表D.0.21、表D.0.22和表D.0.23填寫。
附錄D 66KV及以下線路工程施工質量檢查及驗收記錄表
D.0.1 路徑復測記錄表(線記1)應按本規(guī)范表D.0.1填寫。
表D.0.1 路徑復測記錄表
D.0.2 普通(掏挖)基礎和拉線基礎分坑及開挖檢查記錄表(線記2),應按本規(guī)范表D.0.2填寫。
表D.0.2 普通(掏挖)基礎和拉線基礎分坑及開挖檢查記錄表

D.0.3 地基基坑(槽)檢查記錄表(線記3)應按本規(guī)范表D.0.3填寫。
表D.0.3 地基基坑(槽)檢查記錄表
D.0.4 灌注樁基礎檢查記錄表(線基1)應按本規(guī)范表D.0.4填寫。
表D.0.4 灌注樁基礎檢查記錄表
D.0.5 鐵塔基礎澆筑檢查記錄表(線基2)應按本規(guī)范表D.0.5填寫。
表D.0.5 鐵塔基礎澆筑檢查記錄表

D.0.6 鐵塔基礎成型檢查記錄表(線基3)應按本規(guī)范表D.0.6填寫。
表D.0.6 鐵塔基礎成型檢查記錄表

D.0.7 混凝土電桿基礎檢查記錄表(線基4)應按本規(guī)范表D.0.7填寫。
表D.0.7 混凝土電桿基礎檢查記錄表

D.0.8 鐵塔組立檢查記錄表(線塔1)應按本規(guī)范表D.0.8填寫。
表D.0.8 鐵塔組立檢查記錄表


D.0.9 混凝土電桿組立檢查記錄表(線塔2)應按本規(guī)范表D.0.9填寫。
表D.0.9 混凝土電桿組立檢查記錄表

D.0.10 鐵塔拉線壓接管檢查記錄表(線塔3)應按本規(guī)范表D.0.10填寫。
表D.0.10 鐵塔拉線壓接管檢查記錄表

D.0.11 導、地線(光纜)展放施工檢查記錄表(線線1)應按本規(guī)范表D.0.11填寫。
表D.0.11 導、地線(光纜)展放施工檢查記錄表

D.0.12 導、地線液壓管施工檢查記錄表(線線2)應按本規(guī)范表D.0.12填寫。
表D.0.12 導、地線液壓管施工檢查記錄表

D.0.13 導地線(光纜)緊線施工檢查及驗收記錄(線線3)應按本規(guī)范表D.0.13填寫。
表D.0.13 導地線(光纜)緊線施工檢查及驗收記錄

D.0.14 導地線(光纜)附件安裝檢查記錄表(線線4)應按本規(guī)范表D.0.14填寫。
表D.0.14 導地線(光纜)附件安裝檢查記錄表

D.0.15 光纜測試報告(線電1)應按本規(guī)范表D.0.15填寫。
表D.0.15 光纜測試報告

D.0.16 對地、風偏與交叉跨越檢查記錄表(線電2)應按本規(guī)范表D.0.16填寫。
表D.0.16 對地、風偏與交叉跨越檢查記錄表

D.0.17 接地裝置施工檢查記錄表(線電3)應按本規(guī)范表D.0.17填寫。
表D.0.17 接地裝置施工檢查記錄表

D.0.18 桿上電氣設備安裝檢查記錄表(線電4)應按本規(guī)范表D.0.18填寫。
表D.0.18 桿上電氣設備安裝檢查記錄表

D.0.19 線路防護設施檢查記錄表(線防1)應按本規(guī)范表D.0.19填寫。
表D.0.19 線路防護設施檢查記錄表
D.0.20 10kV線路桿塔基礎檢查記錄表應按本規(guī)范表D.0.20填寫。
表D.0.20 10kV線路桿塔基礎檢查記錄表

D.0.21 10kV線路桿塔組立檢查記錄表應按本規(guī)范表D.0.21填寫。
表D.0.21 10kV線路桿塔組立檢查記錄表

D.0.22 10kV線路金具及附件檢查記錄表應按本規(guī)范表D.0.22填寫。
表D.0.22 10kV線路金具及附件檢查記錄表

D.0.23 10kV線路導線架設檢查記錄表應按本規(guī)范表D.0.23填寫。
表D.0.23 10kV線路導線架設檢查記錄表

D.0.24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統(tǒng)計(線統(tǒng)1)應按本規(guī)范表D.0.24填寫。
表D.0.24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統(tǒng)計
D.0.25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統(tǒng)計(線統(tǒng)2)應按本規(guī)范表D.0.25填寫。
表D.0.25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統(tǒng)計


